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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安全、保密、信访、信息、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吕龙锋
电话:0757-8333422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fsmz@mz.foshan.gov.cn
(二)社会救助科。拟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指导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负责人:文勇
电话:0757-8333023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weny@mz.foshan.gov.cn
(三)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俊
电话:0757-8312377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ylfw@mz.foshan.gov.cn
(四)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佛山市殡葬管理所)。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等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相关工作。
负责人:彭彬
电话:0757-8339589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swk@mz.foshan.gov.cn
(五)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发展政策。组织实施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规范慈善行为,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推进慈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任海
电话:0757-83395874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renh@mz.foshan.gov.cn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拟订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承担全市镇级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组织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指导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地名分类分级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审批,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
负责人:赖造雄
电话:0757-83359736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mzzqdm@mz.foshan.gov.cn
二、直属行政单位
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为市民政局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拟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的监督和年度检查、服务指导、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指导各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能力建设工作。负责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群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非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各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人:邓波
电话:0757-8333421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6楼
邮编:528000
网址:https://fsnpo.gdnpo.gov.cn/
电子邮箱:mzsgj@mz.foshan.gov.cn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