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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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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值班、安全、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保障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网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理全县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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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9 |
法规督察科 (挂宣传科牌子) |
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全县自然资源相关政策。牵头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县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根据县政府授权,对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卫片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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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11461 |
财务审计科 |
主要职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招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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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07 |
人事科 (挂科技和合作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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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2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测绘地理信息科 (挂许可服务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牌子)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权属纠纷。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项目。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拍摄影、卫星遥感、测绘信息标准化和全县测绘活动、质量。组织实施全县基础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和资格管理、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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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019016 |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
主要职责: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按照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自然资源资产。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及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监督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和开发,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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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7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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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5 |
城乡规划科 |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维护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规划条件出具、违法建设认定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程的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前期论证和大型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负责城市特定范围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区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的征集和评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村镇规划政策、制度、标准。负责全县村镇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村镇规划的评估、编制、备案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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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5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科 |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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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3393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点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采煤塌陷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牵头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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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756 |
造林绿化科 (挂鱼台县绿化工作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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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126 |
地质勘查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矿泉水、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地质材料汇交、保管、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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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0 |
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挂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牌子) |
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湿地公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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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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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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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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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承担县域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登记工作。(三)承担县域内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四)负责拟定本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五)负责县域内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六)承担县域内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七)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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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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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北环路市民中心。 |
鱼台县规划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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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空间规划发展的意见建议。(二)参与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参与重大项目工程的技术论证。(四)负责国土空间数据收集整理、平台建设和维护。(五)负责土地资源调查评价事务性工作。 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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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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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三路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 |
鱼台县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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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服务工作,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林业发展规划、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二)承担全县造林绿化、森林公园建设、林业种质资源普查以及良种选育推广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服务工作。(三)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等林业灾害防治防控技术服务工作。为生态公益林管护、自然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等生态安全提供服务保障。(四)为全县森林防火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五)承担全县林业科技创新研究服务、推广运用和林业科普工作,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等,为推进林业标准化、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六)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调查、林业统计等技术支撑工作。为森林采伐作业设计、森林分类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等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七)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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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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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三路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 |
鱼台县自然资源管理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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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参与相关地方性规章和文件的拟订工作,研究提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相关行业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相关行业的建设、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二)承担全县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征用、置换、收回、收购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存、开发、供应事务性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地产交易、费用收支等事务性工作。(三)承担全县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征收事务性工作,负责依法征收地租、租金划转、租赁合同审核报批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土地资产管理的服务工作;(四)负责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中基础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负责全县各类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占补平衡项目报备入库和指标使用管理服务工作;(五)负责全县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中基础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县采煤塌陷地治理规划,负责全县各类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事务性工作;(六)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各类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及数字化的管理服务工作;(七)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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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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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三路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 |
鱼台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二)负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不含城市规划监察,下同)违法案件查处。(四)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的各类案件查处等工作。(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六)完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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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25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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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三路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 |
(一)依法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