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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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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发文(发函)工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务接待工作;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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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科 |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县级水务资金和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务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县级水务资金以及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工作;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工作;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91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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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务科技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水务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 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内表彰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劳资管理工作;公开招聘工作;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水利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8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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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科 |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提出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市级及以上审批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上报。提出县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基本建设及城市供排水建设维护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务工程稽察工作。 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审核工作;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水利统计工作;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工作;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水利工程稽察工作;重大水利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2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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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水务政策。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调处乡镇(街道)间的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务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务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务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组织指导全县水务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督导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重大涉水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水务普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工作;水利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水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和委托实施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上网运行工作;行政许可业务办理工作;县级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工作;水利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大水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2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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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 |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供水和村镇节水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参与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配套工程建设。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牵头做好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协调配合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承担县南水北调局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跨乡镇(街道)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跨乡镇(街道)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工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工作;地下水监测工作;水资源统计工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管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工作;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91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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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道、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水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水生态建设规划。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参与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务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重要河道、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水生态建设。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南四湖水利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协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参与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水闸、提防工程注册登记工作;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编制工作;县级水工程抗旱预案编制工作流程;县级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工作;水情旱情预警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县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管理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有关工作;涉河湖违法违规线索处理及反馈工作;县级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修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323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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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排水科 |
主要职责:指导全县水务行业供水和村镇节水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公用供水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和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污水排放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务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供水发展规划、城镇和农村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参与办理城区公用、专用雨水、污水及其他排水工程建设的排水接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作;全县大中型灌区及泵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公用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公用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
办公电话:0537-823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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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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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
微山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水务政策,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水务发展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