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信息化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科室负责人:邱文涛,联系电话:2229968。
(二)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科。拟订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普法宣传,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科技统计、创新指标监测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协调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科室负责人:冯影雪,联系电话:2113213。
(三)资源配置与监督科。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协调、评估、监督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实施促进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统筹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本部门预算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开展科技评估评价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相关工作。促进本地区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建设和市创新创业基金发展。承接省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科技专家人才库工作。科室负责人:林力建,联系电话:2228944。
(四)产学研结合科。贯彻落实国家、省产学研结合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实施。推动国家和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推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室负责人:张勋昭,联系电话:2139953。
(五)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国家和省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培育和认定服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国家、省、市各项科技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科室负责人:郑敏,联系电话:2126639。
(六)科技成果与社会发展科。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和技术市场发展。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创新产品评价相关工作。拟订并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促进民生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务。科室负责人:郑雷,联系电话:2124292。
(七)科技人才科。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服务,推动建立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提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推动对外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科室负责人:罗玉宏,联系电话:2137957。
(八)交流合作科。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承担本地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科室负责人:吴杨眉,联系电话:2229805。
(九)地震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防震减灾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烈度区划、震灾预测、抗震设防等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科室负责人:杨小华,联系电话:221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