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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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科室

办公室(加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活动社会新闻发布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7363690 负责人:王军

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537-3261189 负责人:赵腾

装备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级综合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规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县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负责对行政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


办公电话:0537-3261178 负责人:孟禹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拟定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处理综合执法重大执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咨询;负责对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537-3261159 负责人:刘君

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评估办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督察工作;负责对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协调乡镇(街、区)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受理、查处各类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城市管理及执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凤凰公园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绿地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电话:0537-3261175 负责人:霍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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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民防)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民防)等领域执法方面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民防)等领域相关执法工作。

()负责城镇容貌和户外广告管理职责。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城镇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对损害城镇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协调推进全县重大争创、节会、迎查等活动执法保障工作。

()行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区、乡镇(街区)驻地人口集中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区、乡镇(街区)驻地人口集中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区、乡镇(街区)驻地人口集中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

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接收、处理、反馈等工作;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

()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跨区域、重大复杂的违法违规案件,并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十一)负责受理、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案件,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议提案及信访事项办理。

(十二)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 


办公地址:梁山县人民北路102

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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