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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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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督查考核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宣传、民兵、值班、督查考核、行业作风、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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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22033 |
政工科(挂老干部管理办公室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待遇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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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15726585205 |
机关党建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共青团、工会、妇女、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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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61173 |
财务审计科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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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62005 |
政策法规科 |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府草案。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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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6960 |
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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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2409 |
城建开发与房屋征收科 |
主要职责: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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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15726585206 |
勘察设计科 |
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查并指导施工图设计与规划设计的衔接一致。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参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参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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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7716 |
工程建设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工作。 拟订人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人防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管理县人防工程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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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0436 |
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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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0889 |
城市建设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用道路、路灯、供水排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农村排水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园林绿化、环境艺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承担城市防汛职责。负责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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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23949 |
村镇建设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指导乡镇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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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15616 |
物业管理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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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2408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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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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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用事业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公用事业行业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承担建成区园林、市政、路灯等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的建设、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参与编制市政道路、桥涵、排水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承担县级投资市政道路、桥涵、排水等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工作。 (三)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及单体项目绿化方案的审核论证。承担县级投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工作。 (四)参与编制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规划。承担县级投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工作。 (五)承担园林城市的创建及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公用事业园林、市政、路灯等行业的培训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用事业相关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承担拟订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年度养护、维修计划。承担市政设施、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养护、维修等工作。 (七)承担园林、市政、路灯等的巡查保护工作。承担市政设施挖掘、迁移和园林绿化砍伐、移植、临时占用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八)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对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的管养、报审等工作。 (九)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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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53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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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公明大道3号(春园西邻) |
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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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相关的措施、办法,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与作业管理,城市环境卫生承包项目指导、监督与考核,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性收费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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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733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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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人民北路东首市政大楼3楼 |
县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保障、房地产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参与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方面政策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后期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具体实施与指导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域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租赁补贴发放、住房保障后期运营管理及退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上市交易材料审核、增值收益计算与收取工作。 (四)负责协助做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全县住房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配合拟定住房发展支持政策,为开展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提供相关保障。参与拟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承担县域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性工作。 负责房地产测绘机构业务成果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测绘机构提供技术指导。负责房地产估价管理事务性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事务性工作,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工作指导。 (六)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房屋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合同备案事务性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房屋交易网签信息的统计、查询、复制等服务。 (七)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县域住房保障和房产领域系统建设、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处置、网络诉求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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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510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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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梁山县公明大道东段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