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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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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挂机关党建科牌子) |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保卫、保密、提案、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筹备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拟制、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接收和保管城市重要的需永久和长期保管的城建档案资料;负责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积极开展利用工作,为城市各项工作服务;负责对城市建设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根据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宣传;负责舆论导向、网络舆情;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和网站维护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简报编发工作;负责信息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工作,为新闻媒体提供本部门内容稿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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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21236 |
人事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双招双引工作。负责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认真宣传党风政纪方面的政策、规定、检查监督政令畅通;负责受理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及全系统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信访、控告、检举;负责调查处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辖的干部职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负责受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辖的干部职工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部门负责的其它职责和任务;会同办公室负责局党委、行政决定事项的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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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16618 |
财务科 |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行业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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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05877 |
政策法规科 |
主要职责: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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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55236 |
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科 |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等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拟订全县建筑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和预拌混凝土(砂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等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负责外埠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企业施工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出境、出县承包工程和建筑劳务合作等有关方面工作;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材使用环节的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概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设计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新建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清欠工作。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指导、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及时受理并查处各类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农民工清欠工作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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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36818 |
城建开发与物业管理科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和有关政策;配合物价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中的开发项目转让、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备案,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级资质,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三、四级和暂定资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和资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综合开发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选址,会审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核发;负责县政府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业主招标等工作;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无证开发及各种违规违章开发;参与住宅小区开发的管理;参与组织实施住宅产业现代化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工作;指导和管理商品房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依法查处收存和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编制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房地产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房地产市场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房地产市场项目实施监管、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登记;物业项目招投标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验收备案;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使用;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入档、评级等手续。各类物业项目的合同备案;前期物业交接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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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02877 |
工程建设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基本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开工、工程合同、决算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结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内建筑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及安生产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县内建筑业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对县内建筑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考核;负责监督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程项目开工验收制度,查处不具备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负责监管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并办理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及其安装、拆卸、使用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做好县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及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申报工作;负责对县内建筑行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召开安全施工或重大伤亡事故现场会议;及时受理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建筑工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县内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阶段验收工作,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各施工场地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办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推广施工安全管理、先进安全装置、措施、经验;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线上巡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的整改督办单进行及时处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向各建筑工地下发通知,并要求建筑工地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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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21237 |
城市建设科 |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职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负责城市道路亮化、景观亮化的施工和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的维护、检修、调时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道路照明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重大节日活动的亮化工作;负责城市强弱电管网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拟订全县燃气、热力行业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燃气、热力工作。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组织或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全县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挖掘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污水处理费用催缴等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工程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市容市貌标准、环卫管理标准和生活垃圾处置的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管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设施维护和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干道绿化、街头绿地、公园、广场的开工前手续办理、设计、建设与养护管理;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依据行业标准拟订广场(游园)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统一规划、管理风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负责风景区广场地面及水面卫生的保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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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30126 |
村镇建设科 |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城镇化战略的研究和实施;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和示范镇、美丽乡村的建设;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指导农村个体工匠队伍的资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改厕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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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36811 |
信访工作办公室 |
主要职责: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法律法规,坚持政务公开,依法办事,维护国家和群众根本利益;及时受理和热情接待群众信访,认真调查处理和及时回复群众来访案件;受理群众服务热线交办的案件,深入基层和群众,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排查和化解各种矛盾;认真办理上级交办和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结案并上报有关部门;负责协调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依法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秉公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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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68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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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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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