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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名称 | 职能 |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招商引资、扶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局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
孙召辉 0536-5221837 |
组织人事科 |
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海洋和规划领域国际合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海洋和规划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海洋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
李霞 0536-5253096 |
财务审计科 |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海洋和国土空间规划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刘伟康 0536-5250010 |
政策法规科(挂群众诉求解决办公室牌子) |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对镇(街区)政府(办事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牵头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等活动的监督、监测和管理。承担与相关部门就有关执法业务的沟通协调工作。受理、转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和管理,承担省政府木材检查站有关工作。 |
王莉 0536-5220192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 |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海洋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和利用管理等。 |
姚剑 0536-5223034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潍坊市政府和寿光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全市村镇规划业务指导工作,组织相关评审和审查报批。负责全市城市设计管理政策的研究、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核及相关修编、调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重点地区、主要景观道路范围内的城市设计方案。负责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市场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
刘华 0536-5262686 |
规划工程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 |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提出规划区内开发拍卖地块规划条件,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负责受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负责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公共绿地规划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筑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承担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优秀建筑相关的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及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建筑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等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政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市政道路规划有关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市政道路规划和坐标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各类市政管线工程,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承担市政管线规划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市政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成果应用,负责划定城市道路红线、河道蓝线,承担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的相关规划方案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吕建波 0536-5261989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潍坊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报批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征收征用。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组织、监督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
于健 0536-5225061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挂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牌子) |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提出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潍坊市级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全市果品除外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
王春光 0536-5252083 |
矿产资源管理和防灾救灾科 |
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发掘与出境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依法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海洋灾害防治、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防灾工作,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按要求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
刘兴国 0536-5216890 |
国土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管理,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地图审核、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指令性测绘任务的落实和督查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
侯延泉 0536-5252595 |
名称 | 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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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 |
寿光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土地储备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土地供求情况,编制土地年度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全市土地实施收回、收购、置换及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提供技术服务;参与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规定使用土地储备资金;承担土地宣传推介和以地招商等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土地一级市场价格评估工作;对纳入政府储备库的土地进行临时管护、租赁、临时利用;配合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二)承担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及政策研究;参与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为矿产督察员开展督查和技术指导提供服务;承担涉矿执法监察的基础性、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研究工作;承担为全市矿产资源储备、矿业权出让以及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实施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项目;编制全市地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地质科技项目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后备资源调查;承担全市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现场踏勘;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组织工作;按规定使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报备入库工作,为建设用地的上报审批及时提供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资料;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调查研究,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编制;总结推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承担技术培训和宣传等服务工作;组织专家论证。 (四)承担全市建设用地项目调查研究工作,提出监管咨询建议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动态巡查,承担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日常维护;承担建设项目开竣工预警提醒,参与建设项目开竣工的检查核验;承担全市闲置低效用地及建设项目违规违约处置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记录土地使用权人违规违约行为,建立用地诚信档案,配合做好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方案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为建筑工程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等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五)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的研究;为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有关区域经济、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编制全市土地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土地科技项目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寿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寿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 (二)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归档等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业务及不动产登记成果应用与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和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配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承担调处不动产权属纠纷等相关工作。 (四) 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寿光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
寿光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编制研究工作;承担城乡规划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大规划项目的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及更新工作;承担编制成果技术审查和日照分析报告复核工作。 (三)承担设计项目招标组织工作;承担优秀设计单位库和专家库的建立及更新工作;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及设计成果评优、报奖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内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登记、知识普及教育、学习交流等服务工作。 (五)承担重大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市政道路管线等项目的选址研究和技术审查工作。 (六)对承担事项加强巡査检査、违法移交、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寿光市林业发展中心 |
寿光市林业发展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林业发展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为林业与草原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为造林绿化、森林湿地等林业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国有场圃和森林公园等保护、林木种苗花卉经济林等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协调指导全市林业种苗、花卉经济林生产和良种选育及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硏究。 (四)指导野生动植物救护、检疫和职责范围内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协调指导涉林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林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寿光市地理信息中心 |
寿光市地理信息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理信息中心学习贯彻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理信息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潍坊市和寿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承担全市自然资源数据成果资料的管理与分发工作;承担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自然资源和规划空间数据库及其他专题数据库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三)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化及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的跟踪、引进、研究与开发应用;承担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维护与推广工作。 (四)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环境建设及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政务系统及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海洋、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