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职责:
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县科技计划布局。承担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技统计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县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全县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以及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