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挂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
分工职责:
办公室(挂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推进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协调指导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承担全县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党的建设、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人事股(挂教师工作股牌子)
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全县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派遣等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来华留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办学项目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县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规划财务股(挂校产管理股牌子)
电子邮箱:
jtjjck3618956@163.com
分工职责:
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规定,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县学校和局事业单位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基础教育股(挂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和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机构简称:
基础教育股(挂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和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电子邮箱:
jcxjyjjjg668@hz.shandong.cn
分工职责: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指导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办园行为。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军训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体育股(挂体卫艺股牌子)
分工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2、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县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管理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3、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体育彩票销售与管理。4、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体育外事和对外体育交往活动。5、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