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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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0535-8215230
负 责 人 :张瑞廷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综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8255303
负 责 人 :刘坤
机构职能: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编制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3、应急救援科
办公电话:0535-8071208
负 责 人 :郑松波
机构职能: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牵头拟订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内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市级其他行业领域和镇(街、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8071308
负 责 人 :刘永帅
机构职能: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5、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8255335
负 责 人 :王明明
机构职能: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
6、减灾救灾科
办公电话:0535-8253119
负 责 人 :高源
机构职能: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统一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7、招远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挂招远市安全生产检测站牌子)

办公电话: 0535-8255316
办公地址:招远市泉山路27号
机构职能: 为市应急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市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应急指挥、应急信息化、防震减灾有关支持保障工作;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现场救援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服务工作。(二)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推广体系,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三)承担政府投资形成的相关应急器材、装备、物资和相关场所以及设施的维护工作。(四)承担本市各类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协调服务;参与本级政府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五)承担全市范围内森林航空消防工作;承担林火等自然灾害航空预警监测、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直升机起降点和水源地建设以及驻防机组人员工作生活保障工作。(六)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评价、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双体系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七)完成市应急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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