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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应注销其《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或注销业务中死亡情形的持有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注销。
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根据不同办理条件而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居住证持有人死亡的情况,办理材料包括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2.对于居住证持有人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情况,办理材料包括持有人的身份证明。
3.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或死亡持有人除外)。
去哪儿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89735900
什么时间办理?
参见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时间。
多久能办好?
注销业务当场办理。
费用是多少?
办理注销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依据
1.《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六章关于居住证注销的规定。
2.《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七章关于代办的规定。
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获得北京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 2016年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