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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8517395 |
科室职能 |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考核、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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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党建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8514068 | |
科室职能 |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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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财务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01961 | |
科室职能 | (一)拟订局机关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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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 | 0535-8778158 | |
科室职能 |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二)贯彻执行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五)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六)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七)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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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资源权益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11129 | |
科室职能 | (一)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二)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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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48886 | |
科室职能 |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三)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四)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五)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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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00978 | |
科室职能 | (一)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 (二)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果、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 (四)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 (五)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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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监督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44710 | |
科室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改革。 (三)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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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17416 | |
科室职能 | (一)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 (二)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 (五)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六)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七)承担矿产资源开采、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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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测绘和地理信息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48902 | |
科室职能 | (一)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 (三)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 (四)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 (五)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八)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 (九)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十)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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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21562 | |
科室职能 | (一)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三)承担报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和龙口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初审、报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初审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海岸带保护利用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五)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六)组织拟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 (七)贯彻落实城市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八)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重点区域规划、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与选址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方案评审与呈批工作。 (十三)指导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调整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规划事项的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参与工程规划验线和竣工验收工作。 (十七)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更新设计。 (十八)组织拟订城市更新、城市设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 (十九)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设计方案审定、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 (二十)负责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工作。 (二十一)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上级村镇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及村镇规划设计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十三)做好村镇风貌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 (二十四)指导镇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 (二十五)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六)负责指导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执法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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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林政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21425 | |
科室职能 | (一)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林地征用、占用和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 (三)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 (五)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 (六)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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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11609 | |
科室职能 | (一)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二)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三)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四)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 (六)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七)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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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防灾减灾工作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14954 | |
科室职能 | (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三)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五)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六)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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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执法监察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01693 | |
科室职能 | (一)负责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协调重大案件查处。 (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三)牵头中央及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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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8514954 | |
科室职能 | 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
下属单位 | 单位名称 | 龙口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办公电话 | 0535-8540586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364号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 (二)监督指导镇(街、区)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重大执法专项行动。 (四)对职责范围内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投诉举报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五)承担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重大事故和应急事件处置中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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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口市规划编研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8514011 |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编研、上报、实施、调整工作。 (二)承担各类村镇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的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的预审服务工作。 (四)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信息采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工作。 (五)承担参与《规划条件》、《规划要求》等文件的拟制工作。 (六)承担规划专家审查会议、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七)承担全市各类工程管线规划及工程规划许可的技术服务工作。 (八)承担建设工程的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的核发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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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8732308 |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经办工作。 (二)承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共享和汇交等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交换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提供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三)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调处等事务性辅助工作。 (四)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分析评估等相关事务性辅助工作。 (五)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评价等事务性辅助工作。 (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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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口市森林资源监测保护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8778918 |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规划设计等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调查与监测辅助工作;为森林资源核算和生态价值评估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规划及标准制定的技术支撑工作。 (三)承担林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审定,林木种苗、木本花卉质量管理的服务工作。 (四)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龙口段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疫源疫病监测及疫病防控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林业科研项目、推广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工作。 (六)承担全市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利用方面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工作。 (七)承担经济林树种的引种、栽培、育苗、良种示范推广等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转化;承担全市林业科技下乡、科技人才培养、科普宣传、技术服务及信息宣传等工作。 (八)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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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口市国有龙口林场 | 办公电话 | 0535-8857684 |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电厂东路601号 | |||
单位职能 | (一)承担范围内国有防护林地的管理、促进林业发展工作。 (二)承担林木、果木、花卉及其它树木的种植工作。 (三)承担苗圃的管理工作,承担林业良种苗木的引种繁育工作。 (四)承担苗木、草花的培育、管护工作。 (五)承担相关区域绿化带的养护工作。 (六)承担绿化造林工程的实施工作。 (七)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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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中心窗口 | 办公电话 | 0535-8543228 | |
办公地址 | 龙口市港城大道572号 | |||
单位职能 | 负责植物检疫证书、林木采伐证、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 |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