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职责: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县政府采购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一)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二)承担制定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文件示范文本及相关服务标准,协助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三)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咨询、专家抽取、鉴证等服务。(四)承担进场交易项目登记,对相关手续资料完整性进行核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统一受理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反馈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五)承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数据的统计与应用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六)承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