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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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财务室牌子)

    负责人

    陈海刚

    办公电话

    0546-5681185

    办公地址

    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科室职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会务、应急、值班、政务公开、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和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督办落实。

    科室名称

    法制室

    负责人

    李鹏

    办公电话

    0546-5619808

    办公地址

    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科室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宣传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受理和组织听证;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综合执法方面与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队伍队风队纪的监督工作。

    科室名称

    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陈海刚

    办公电话

    0546-5681185

    办公地址

    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科室职能

    负责拟订市政工程及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园广场、供排水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年度管理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供排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各类数据的汇总、分析;负责研究制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并进行跟踪督查。

    科室名称

    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环保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张召国

    办公电话

    0546-5625857

    办公地址

    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科室职能

    编制全县燃气、热力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燃气、热力行业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接受燃气、热力行业不良行为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环保问题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

      上午

      (5月1日—9月30日)

      8:30-11:30

      下午

      (5月1日—9月30日)

      14:00-18:00

      上午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8:30-11:30

      下午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名称

      利津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46-5625587

      主要负责人

      王国永

      单位职能

      (一)参与编制并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护计划和具体项目清单以及城市维护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

      (二)参与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景观亮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工作;承担城市道路及有偿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城市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场建设相关工作。

      (五)承担城市防洪、排水和污水处理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城市园林、公共绿地日常维护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园林绿化专业规划辅助性工作。

      (七)承担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广场、公园、城市雕塑日常维护服务工作。

      (八)承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办公地址

      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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