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司法局各部门对外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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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刘珍妮

    办公电话

    0546-5626711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203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后勤服务以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行政系统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科室名称

    法制办公室(对外使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负责人

    李洪三

    办公电话

    0546-5626801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206

    科室职能

    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承办对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裁决的有关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县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县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调整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科室名称

    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挂法治调研督察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范磊

    办公电话

    0546-5626702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410

    科室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县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科室名称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张丽华

    办公电话

    0546-5626712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209

    科室职能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公证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县委、县政府及县直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做好全县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和律师执照的受理、申报工作,受理对律师的举报和投诉。指导律师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负责指导、监督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核、转报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科室名称

    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

    马建超

    办公电话

    0546-5626701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103

    科室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支持和协助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科室名称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负责人

    宁红红

    办公电话

    0546-5626716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办公楼205

    科室职能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10月1日-次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科室名称

      山东省利津县公证处

      负责人

      周烨

      办公电话

      0546-7709756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单位职能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招标投标、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

      (二)办理登记、提存、保管、代写公证法律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公证事务。

      (三)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办理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提供金融领域、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公证服务以及以公证活动为载体的其他延伸服务。

      科室名称

      利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人

      王汉

      办公电话

      0546-5626148

      办公地址

      利一路119号利津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单位职能

      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事务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相关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服务相关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工作经验交流;承担“12348”法律服务热线相关工作;承担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研究等工作。


利津县司法局

利津县司法局

利津县司法局(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利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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