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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新闻发布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规划财务科
联系方式 0539-5396005
负责人姓名 代高楼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联系方式 0539-5206006
负责人姓名 孙向东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机构职能
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4、基金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0539-5210876
负责人姓名 刘宝峰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待遇保障科(挂医药服务管理科牌子)
联系方式 0539-5206006
负责人姓名 郑祥永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机构职能
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拟订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兰陵县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方式 0539-5263120
负责人姓名 郑祥永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综合服务中心大楼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稽核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医保基金管理、收入支出、会计核算、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资金拨付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县直参保职工医保待遇结算等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的医疗费审核和结算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异地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医保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承担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协议签订、评估考核等工作。对全县医保经办机构的窗口标准化建设、基金管理、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联系方式 0539-5206006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兰陵县金山路教体大厦15楼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有关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稽核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医保基金管理、收入支出、会计核算、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资金拨付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县直参保职工医保待遇结算等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军休干部及优抚对象的医疗费审核和结算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异地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医保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
(七)承担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协议签订、评估考核等工作。
(八)对全县医保经办机构的窗口标准化建设、基金管理、医保费用结算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兰陵县医保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