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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2、人事科
联系方式:0539-8770526
负责人姓名:孙胜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机构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大数据相关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3、规划发展科(挂产业推进科牌子)
联系方式:0539-8770512
负责人姓名:刘新刚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机构职能 :在立法权限内负责组织起草全市大数据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提出大数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方向,编制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数字临沂”等重点任务落实。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研究拟订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指导大数据技术创新工作,统筹安排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示范项目。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大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4、电子政务科
联系方式:0539-8770536
负责人姓名:朱文祥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承担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负责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配合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和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
联系方式:0539-8770589
负责人姓名:郭兴军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机构职能 :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负责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完善全市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管理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支持工作。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机制,规范管理大数据交易工作。统筹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6、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0539-8770510
负责人姓名:黄蕾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7号
机构职能 :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挂党建工作科牌子)承担。
7、临沂市大数据中心
联系方式:0539-8770515
负责人姓名:赵新宇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8:30-12:00,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1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落实促进大数据及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辅助工作,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二)承担落实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辅助工作,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承担市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以及跨网跨域交换平台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市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系统的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承担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以及相关数据资源库的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数据的收集、存贮、处理、共享、开放、开发应用等工作。
(五)承担相关系统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市统建应用系统以及应用支撑系统的建设实施和运维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数据资源管理和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领域融合应用和成果转化等辅助工作。配合做好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测工作。
(八)承担全市大数据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九)协助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十)承担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律研究工作。承担大数据对外交流合作,开展大数据国际及区域合作的辅助工作。承担大数据教育培训、科学普及等辅助性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大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落实国家、省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