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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起草县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监管的协调工作。
负责人:于太合
电话:0635-4272107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挂县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股级及以下人员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和省、市表彰奖励制度。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承担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负责人:王翠翠
电话:0635-7298352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主要职责: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 (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等工作。负责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推荐工作。负责授权组建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备案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县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
负责人:许锦丽
电话: 0635-7298332
4、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落实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
负责人:杨栋
电话:0635-7298332
5、劳动关系股(挂劳动者权益保障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县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有关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
负责人:孙迎春
电话:0635-7298316
6、工资福利股
主要负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职)审核审批。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困难补助及一次性抚恤金审核审批。
负责人:薛淑红
电话:0635-4276307
7、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管股
主要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落实工伤保险规划、政策、标准,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落实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落实工伤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审定工作。 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 (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参与监督县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负责人:杨路彬
电话:0635-7298351
下属事业单位
(一)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聊城市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养老、工伤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方面的信访案件调查工作;参与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基金收支结算、运行分析、账户管理、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稽核内控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配合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档案和全区社会保险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数据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完成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孙超之
联系电话:0635-7298301
(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聊城市茌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就业人才经办服务工作;开展人力资源、劳动者就业失业、技能人才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承担全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创业补贴落实等工作;承担全区人才招聘、引进服务工作;征集全区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活动;负责牵头抓好人才引进“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落实相关人才引进扶持政策;承担全区劳动人事代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全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举办区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参与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承担全区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完成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杨栋
联系电话:0635-4276320
(三)茌平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负责人:杨桦
联系电话:0635-4276278
(四)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聊城市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党中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聊城市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协助开展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业务指导、仲裁员聘前培训;完成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新华
联系电话:0635-7298328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县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