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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局(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起草区级权限内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落实全区教育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职责。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牵头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按照省、市、区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承担局(委)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和局(委)直属单位经费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的使用和管理。
负责人:王小会
联系电话:0635-4260601
2、人事股
主要职责:负责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区优秀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全区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做好区属学校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推进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区属学校党的理论宣传、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卜雪媛
联系电话:0635-4260606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订相关规划和方案;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对全区教育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负责人:史新美
联系电话:0635-4262688
4、基础教育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监督办学办园行为。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就业生涯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区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承担全区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所辖教育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在校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校车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
负责人:潘颖颖
联系电话:0635-4260611
5、教师工作与职民继教育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参与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督导和评估工作。指导、组织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区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杨晓丽
联系电话:0635-4260623
6、体卫艺股
主要职责:指导区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队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统筹协调监管全区职业体育。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竟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区优秀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制定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承担全区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和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协调推动全面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雷鸣
联系电话:0635-4260616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