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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局党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落实局党组的决定和安排;
(2)拟定卫生健康领域纠察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
(3)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纠察巡察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办理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2.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办理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4.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6.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单位党支部、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7.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8.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0、开展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四风”等问题现象进行排查整治。
11、落实党的监督主体责任。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对纪委监委等单位和部门转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党员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依照职责权限开展追责问责。
1、对职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爱岗敬业、公民道德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2、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换届等各项职能的实施,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能;
3、做好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的健康发展;
5、做好五一劳动奖项和各种竞赛的评比工作;
6、负责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建立会员档案。
8、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为老干部做好服务管理。
9、完成局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卫生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主要负责全县的医疗机构、传染病、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日常性、突击性的监督检查、指导、执法、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的受理、审核、核发工作。
负责孕产妇、儿童常见病诊治、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卫生检测与信息管理、新生儿听力筛查、出生证明管理、婚前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接受计划生育信息咨询、对群众进行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培训县(镇)两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等工作。自2009年始,又承担了两项重大(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及两项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儿童系统化保健)妇幼项目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培训、督导等工作。
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组织开展全县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健康证办理工作。
协助政府制定本县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对乡镇级结防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对乡镇级结防机构的肺结核病人发现、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全县痰厚涂片检查质量保证工作开展现场评估和盲样复检工作;定期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城区各医疗机构,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对综合医院有关医生进行培训;负责县城肺结核病的接诊、检查、确诊、登记、治疗、落实DOTS;对本县《规划》实施工作进行评价、检查和总结。
掌握本县育龄夫妇使用药具情况,正确编报避孕药具计划;负责避孕药具的进货、储运、保管、发放工作,做到渠道畅通,满足供应,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做好药具进、销、发、存的账目管理;检查指导乡级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定期搞好乡级药管人员培训,并做好考核评比;加强对避孕药具的宣传指导、普及药具知识。
负责县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全县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有关协会工作会议,办好会务工作;负责联络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会、各行业计生协会,及时了解并指导基层协会工作。
承担妇幼健康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防治工作;承担妇幼保健与生殖健康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