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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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加挂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白峰

办公电话:0543-8330280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37181

投诉电话:0543-8338234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创业大厦政务商务楼12号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应急、值班、督查、考核、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性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的总结表彰、宣传报道、荣誉奖励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负责处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双拥优抚安置移交办公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白峰

办公电话:0543-8330280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338338

投诉电话:0543-8338234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创业大厦政务商务楼12号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驻滨城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审核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区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烈士评定报送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区直以及中央、省驻滨城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工作,拟订军供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现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滨州市滨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一、机构名称

滨州市滨城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61844

投诉电话:0543-3362560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渤海七路黄河八路523号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1、负责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移交,配合部队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进所工作,出据组织关系、医疗保险、落户等有关的证明信。
2、 按规定做好军休干部建房、分房、房改工作,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军休干部住房的日常维修服务,保证军休干部生活便利。
3、 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参加党支部,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
4、 搞好阅览室、娱乐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安排好军休干部的文化生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增强军休干部体质,丰富工休人员的晚年生活。
5、 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医疗费,为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审报发放护理费、公勤费、军粮补贴等。
6、 积极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和医疗保健活动,定期组织离休干部体检,有病早发现、早治疗。优先保证军休干部就医用车。
7、 为军休干部管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发挥军休干部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充分体现军休干部在所中的“主人翁”地位。
8、 承办上级各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滨州市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滨州市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滨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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