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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
内设机构名称 |
综合科(内控审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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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钟力生 |
办公电话 |
0631-596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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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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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上级机关和局领导各项决定、批示、指示,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行政接待。 2.负责财务和后勤工作,做好经费使用审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固定资产采购、维修,文件资料印刷等。 3.负责文秘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正式印发文件的校核工作。 4.负责人事编制、绩效考核、精神文明、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维护稳定、应急管理、扶贫等工作。 5.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印鉴管理、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政务热线电话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6.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核定、财务记账、年度预决算、预算项目绩效、个税收缴、固定资产管理、工会账务、公务报销等工作。 8.负责内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9.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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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科技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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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隋旭杰 |
办公电话 |
0631-5986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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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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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科技创新前沿技术、科技创新动态的跟踪研究。 2.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科技计划资金的合理使用进行监督。 3.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初审、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初审、推荐、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初审、推荐、管理工作。 6.负责海洋领域科技计划、海洋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工作;负责海洋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工作。 7.负责火炬统计、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等相关科技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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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科技合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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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肖军波 |
办公电话 |
0631-591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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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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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拟定全区科技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和技术合作。 3.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和技术交易的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5.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 6.负责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培训交流。 7.负责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券政策。 8.负责做好促进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及项目申报管理等相关工作。 9.落实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承担农业科技园区等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千帆计划”企业审核转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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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引进智力与外国专家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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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刘京龙 |
办公电话 |
0631-5998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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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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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战略新兴产业创新类、创业类、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市产业工程特聘专家战略新兴产业创新类、创业类,经区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省、市、区重点创新人才工程推荐申报工作。 2.负责制定科技、人社系统人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负责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国家、省、市、区重点创业创新人才工程及人才平台的组织评选、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系列人才组织评选、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3.负责承接科技、人社系统组织、筹备的大型人才交流对接活动,负责组织和筹办全区科技、人社系统各类人才引进、交流和对接活动,做好已引进的各类人才的培养、服务和管理工作。 4.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海外高端人才及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5.负责国家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国家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外专双百计划、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等国家、省、市国外引智项目申报工作。 6.开展全区科技、人社系统人才资源的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7.承担校地合作优秀人才的培养、管理、申报工作。 8.负责全区学会(协会)等科技团体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成果申报等工作。 9.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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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基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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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戚本英 |
办公电话 |
0631-591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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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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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 2.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核对、存储、财务核算工作;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申请、待遇支付、财务核算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5.负责《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购、发放、回收、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 7.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编报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财务报表工作。 9.负责电影放映员、民办教师、独生子女费、乡村医生补助的财务代发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核对发放工作。 11.规范经办机构执行财务及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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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社会保险征缴科(稽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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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史安 |
办公电话 |
0631-988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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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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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 2.负责各类参保单位、人员的参保登记管理、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补缴)及账目核对工作。 3.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信息采集、信息查询、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和社会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工作。 5.负责全区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申报、核实及扫描录入等工作。 6.负责全区参保单位基数调整并制定缴费计划。 7.负责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催缴数额的核对工作。 8.负责做好未参保用人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工作。 9.负责用人单位申请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受理审核和延期缴费协议的签订工作。 10.负责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11.负责对重复领取、冒领和欺诈骗取社保待遇人员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12.负责个人单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的投诉、查询账户、移交法院处理工作。 13.负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解释,指导各镇、办开展相关业务。 14.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政府补偿保险金部分落实到个人账户工作。 1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做实及补记工作。 17.负责社保障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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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养老保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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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钦宇 |
办公电话 |
0631-59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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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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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区企业及档案托管拟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预审工作。 2.负责全区企业职工及档案托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退职)的档案审核及基本养老金的核算、复核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核算、复核工作。 4.负责全区企业及档案托管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纳入统筹的待遇审核工作。 5.负责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的审核工作;负责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代发离休费工作。 6.负责为全区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代发住房补贴、物业补贴、住宅采暖补贴等工作。 7.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工作。 8.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调整工作。 9.负责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统计汇总等工作。 10.负责对按期未认证人员进行核查,对重复领取、冒领和欺诈骗取待遇人员进行核查和常规追偿,常规追偿无效时,提供准确、全面的资料,移交相关科室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11.负责督导基层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终保、退保及正常待遇发放的业务审核工作。 13.代发电影放映员、民办教师、独生子女费、乡村医生补助的业务经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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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医疗保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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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周晓丹 |
办公电话 |
0631-591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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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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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解读。 2.负责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报销,异地门诊慢性病备案、报销。 3.负责参保人员生育待遇费用审核及申领。 4.负责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医保间医疗费用、生育费用的审核、结算。 5.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生活护理依赖鉴定申请、鉴定结论送达、待遇确认及拨付。 6.负责公务员、离休人员、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老党员等特殊群体的待遇保障等相关工作。 7.负责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查询、计入和结转工作。 8.负责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医疗待遇的审批、审核工作,以及年初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退职计划。 9.负责高值药品报销工作。 10.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落实、费用审核、结算及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检查等相关工作。 12.配合市医保局做好两定机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13.负责做好各镇(街道)及医保工作站医保经办业务指导工作。 14.负责医疗保障工作运行分析、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15.负责参保对象医疗保障档案和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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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工伤保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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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亮 |
办公电话 |
0631-596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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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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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调查取证、作出认定结论、送达文书、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2.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3.负责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资格确认。 4.负责工伤预防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5.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工作。 6.负责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核定,并提供准确、全面的资料,移交相关科室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7.受理和组织工伤职工及工伤遗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工伤康复资格确认的资料审核申报、鉴定结论的送达。 8.负责工伤保险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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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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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日建 |
办公电话 |
0631-591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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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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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负责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6.负责劳动关系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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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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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孙玉明 |
办公电话 |
0631-599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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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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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 2.负责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开展普法宣传与争议预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 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及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指导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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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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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杨水镜 |
办公电话 |
0631-598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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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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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的就业、创业、失业工作和政策解读;负责各类人力资源公共服务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查询、咨询服务、导办代办等服务;牵头对虚报冒领各项补贴、待遇资金的行为进行追缴。 2.负责就业、失业、创业、培训、鉴定、职称评定、人事档案管理对外窗口业务的受理经办、网上推送办理。 3.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事项,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各类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援助活动;负责开展企业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校园招聘会;组织区内企业跨地区开展招工活动,指导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开展各项劳务派遣工作。 4.负责全区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及鉴定工作,组织省市首席技师申报,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指导区内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及鉴定工作。 5.负责全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创业企业大学生创业实训、创业训练营、大学生创业引领等工作;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报道派遣审核、档案接收、转递工作;负责各类大学生补贴和创业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工作;组织流动人员党支部的建设与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工作,负责全区临时价格补贴的审核受理、发放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7.负责组织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和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及继续教育培训、验证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建设工程、工程技术中、初级及其他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及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各系列副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的审核及推荐工作;各系列初级、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定、审批及管理工作;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流动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9.组织实施各类执(职)考试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10.负责基金管理科、社保征缴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的档案管理及信息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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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科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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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邓旭 |
办公电话 |
0631-598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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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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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新创业、科技孵化等相关政策,提出全区孵化载体建设思路和发展规划,立足全区科技孵化载体阶段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并做好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 2.全面负责区内孵化载体管理工作,建立联盟发展格局,不断培育孵化载体实现提档升级并做好帮扶、指导等服务工作; 3.聚力“双招双引”,聚焦区内重点产业,精准发力,广泛招引科技项目和人才入驻区内孵化载体,实现成果落地; 4.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路演、大赛等活动,促进区内入孵企业间的相互交流,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 5.引导孵化载体不断提升专业孵化能力,加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引导孵化载体做好入孵企业项目申报、研发平台建设、专利申请、成果鉴定、产学研合作及其他服务,协助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工委管委科技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包括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实施计划、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区科技发展计划、政策并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