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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各区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和省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市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统计执法监督局
负责人:周小丹
办公电话:0631-5187003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上报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区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和民间统计调查活动。
3、国民经济核算与服务业统计科
负责人:丁校宁
办公电话:0631-5187010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各区市、市属开发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负责人:孙丹丹
办公电话:0631-5187026
机构职责: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
5、工业和能源统计科
负责人:于洪兰(工业) 陶彦励(能源)
办公电话:0631-5187028(工业) 0631-5187005(能源)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负责人:马丽
办公电话:0631-5187029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7、农村统计科
负责人:王春东
办公电话:0631-5187039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区域经济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8、人口就业与贸易统计科(挂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牌子)
负责人:姜慧生(人口社会) 于 淼(贸易外经)
办公电话:0631-5187019(人口社会) 0631-5187011(贸易外经)
机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9、威海市统计调查中心
负责人:丁校宁
办公电话:0631-5187012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大型普查、专项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相关工作; 承担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统计科研等工作。
(二)承担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的辅助工作;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承担统计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高质量发展推进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承担市委、 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战略目标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工作;承担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统计监测工作。
(四)承担统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工作;承担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大型普查、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保密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及研究利用工作; 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承担上 级布置的调查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经济发展目标开展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承担市直部门 (单位)社情民意调查项目。
(六)承担统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辅助工作。
(七)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