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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应急、值班、安全、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12333电话咨询服务管理工作。
2、政工科
负责人:于蓬
办公电话:0631-5190811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3、规划财务科(挂信息化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董文军
办公电话:0631-5190813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数据管理服务、资源共享以及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对接,指导基层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和制作发行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丛海平
办公电话:0631-5190825
机构职责: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5、审计监督科
负责人:连宏杰
办公电话:0631-5198110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组织建立健全资金 (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控机制,并调查处理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牵头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专项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6、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负责人:邹丽
办公电话:0631-5190826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和农民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牵头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指导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7、人才开发科(挂产业发展科牌子)
负责人:林信成
办公电话:0631-5190961
机构职责:负责围绕人才体系和人力资源领域,牵头组织开展招商,重点引进人才团队项目、高端人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牵头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引进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产业人才等各类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管理及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国际化有关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8、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负责人:高芳
办公电话:0631-5195097
机构职责: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组织开展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工作平台。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9、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人:隋永丽
办公电话:0631-5190816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监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迟玉浩
办公电话:0631-5190828(事业) 0631-5190962(专技)
机构职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人员的备案、核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11、劳动关系科
负责人:曲森
办公电话:0631-5190812
机构职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拟订完善市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市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仲裁员聘前培训。依法指导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政策、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和执法工作。
12、工资福利科
负责人:孙丽娜
办公电话:0631-5190823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市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市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13、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人:王吉会
办公电话:0631-5863603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二)承担各类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承担创业开业指导服务及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四)承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五)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工作;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承担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工作。
(六)承担人才招聘和引进服务工作。
(七)承担技能人才评价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师资建设工作;承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
(九)承担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承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
(十)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和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一)承担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安全管理辅助工作。
(十二)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养老和工伤保险科
负责人:周文彦
办公电话:0631-5190993
机构职责: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拟订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威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审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15、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负责人:郭良田
办公电话:0631-5190850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和基金管理工作。
(二)承担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
(三)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辅助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精算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
(四)承担社会保险稽核内审、风险控制、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承担社会保险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数据规范化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市级职工养老和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发放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承担市级职工工伤认定辅助工作;承担工伤预防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承担业务系统和线上服务渠道建设运维工作;承担各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使用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工作。
(九)承担窗口服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负责人:单华阳
办公电话:0631-5226361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工作。
(二)承担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组织实施工作。
(三)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组织实施工作。
(四)承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威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负责人:蒲玉刚
办公电话:0631-5197759
事业单位职责:
依法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劳动者建立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遵守国家劳动和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18、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王建军
办公电话:0631-5190893
事业单位职责:
(一)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承担仲裁员聘任、解聘的事务性工作。
(四)组织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五)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预防调解工作。
(六)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拟订和业务指导的辅助工作。
(七)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9、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挂威海市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人:徐海峰
办公电话:0631-5863605
事业单位职责:
负责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及公开招聘的专业人才提供代管人事关系及其他管理服务;负责为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威就业创业提供代管人事关系及其他管理服务;承担高层次人才(专家)服务工作;承担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来威就业创业的服务工作;承担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工作,为高层次人才(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高层次人才(专家)作用提供服务;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