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一)秘书科(挂政工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财务、机要、保密、纪检监察、档案、值班、信访维稳、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屈克滨 联系电话: 0538-2821123 传真:0538-2821123
(二)农业和社会发展与科技合作科(挂科技人才科牌子)。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示范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等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推进农村与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科技在农业中的支撑作用。承担科技领域行业扶贫工作,推进科技精准扶贫。负责“农科驿站”“星创天地”等平台、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承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我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申报和管理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工作。负责“泰山友谊奖”及市级以上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指导、监督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承担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县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双边和多边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
负责人:徐雁 电话:0538-2821826 传真: 05382821826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项目。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加快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负责人:丁芳 电话: 0538-2825808 传真: 0538-2825808
(四)科技计划与成果转化科(挂技术市场科牌子)。
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科技计划布局,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牵头组织科技计划的监督、评估和验收。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申报、执行监督、验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科技统计、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平台、基地的有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科技条件建设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县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组织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牵头组织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工作。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国家和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郑倩倩 电话:0538-2821826 传真:0538-2821826
下属单位
1、东平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一)围绕全县科技、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咨询和公益服务;承担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以及咨询、服务。
(二)立足国际先进技术、知识、产品、商业模式等,跟踪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动态,开展科学技术情报搜集研究工作,为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科技交流活动,承担引进国内外智力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
(四)承担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工作,承担搜集、传递科技市场信息等工作,提升技术转移精准度。
(五)承担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服务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六)配合做好相关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的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八)承办县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设2个内设机构:
(一)信息服务科。承担全县科技情报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存贮与传递,跟踪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动态,开展科学技术情报研究工作;组织政策信息服务,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配合县滨河新区管委做好山大科技园泰山分园建设;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技术转移服务科。承担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政策服务;承担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及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搜集、传递科技市场信息等工作,提升技术转移精准度,走访企业挖掘技术难题,征集企业技术需求,联系相关领域专家解决企业研发及生产中的问题,发布最新科研成果及动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承担引进国内外智力的各项具体事务工作,根据产业需求,开展国内外高科技人才、新技术等引进工作。
县科技发展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人:吴兴亮 13905380209 传真 0538-2821123
第一条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东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东平县委、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平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东平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