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保密、机要、档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信息、信访维稳、咨询投诉、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基建和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局直属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区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32-5199105
(二)人事法规室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和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职称管理。负责局机关、指导局直属单位意识形态、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牵头拟订全区交通运输政策。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承担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632-5199205
(三)规划建设室(挂重点工程办公室牌子)
职责: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监督协调交通运输规划、计划实施。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养护、运营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以及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提出全区港口、航道等规划、计划,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政策、制度和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规划。
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承担交通有关重点工程设计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以及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负责全区地方铁路、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地方铁路重点项目实施。指导协调全区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承担航道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建设。组织实施国道、省道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区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
联系电话:0632-5199215
(四)运输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监督室牌子)
职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客运综合运输。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综合枢纽的运营。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有关工作。协调全区春运工作。承担节日运输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以及国际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按照规定负责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承担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的管理。负责城市客运工作。承担网约车等新业态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组织区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引航管理。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拟订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者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区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综合考核、双招双引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联系电话:0632-5199505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指导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