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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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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工会、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内履约工作,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后勤保障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局承担的投资项目审核。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系统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规定承办全区生态环境行政表彰有关工作。配合市局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办公室、规划与财务科、人事科。 |
办公电话:0537-6567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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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
主要职责: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工作。组织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0537-6567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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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负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总量减排工作。编制(指导)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全区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大气环境科、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生态环境统计科和总量控制技术科。 |
办公电话:0537-6567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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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科 |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全区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审批大厅、生态保护科、生态事务中心环境评审事务科、总量控制技术科. |
办公电话:0537- 6567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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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环境科 |
主要职责:实施全区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区人工湿地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水生态环境科、生态环境信息和技术中心人工湿地事务科、人工湿地技术科. |
办公电话:0537- 6567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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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
主要职责: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实施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实施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划、制度。组织编制、修订生态环境应急预案。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危险废物技术科。 |
办公电话:0537- 672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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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科 |
主要职责:对本区环境空气、环境水质、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规定的统一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各有关单位排污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环境执法提供监测数据;参与制定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监测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各项监测任务;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本底现状监测,限期治理项目的验收监测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参加环境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负责委托的各项监测任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级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系统的联网和监测数据(视频)等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传输;对环境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负责自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编制相关报告,以及数据和信息的发送、报送、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参与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动车排放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环境监测中心、任城环境监测中心、市局科技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
办公电话:0537- 6567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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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宣传科 |
主要职责: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工作。承接对各级对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承接对党工委、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落实生态环境质量责任情况的督查。拟订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承接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有关整改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政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督导科、生态事务中心宣传与信息科。 |
办公电话:0537-6722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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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对区内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管区划分网格,制定本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确定本级网格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对象,并实施重点监管。负责维护和管理本级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汇总分析下级网格报送的环保信息数据,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监管对象的环保情况实施动态监管;负责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协助应对重大环境问题和突发环境事件;负责指导、监督下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指导三级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督促属地查处;负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负责对三级网格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向市智慧环保指挥中心及时报告情况。牵头实施市智慧平台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对接生态环境信息和技术中心数字网格化服务科、环保技术科、环境研判事务科、指挥平台运行事务科。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6567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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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跨县域、跨流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环境举报(信访)受理,查处重大举报;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具体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环境执法支队。 |
办公电话:0537- 656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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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群团、维稳、精准扶贫、区级项目管理和驻村联户、创城、双安双创、志愿者服务、招商引资、打黑除恶以及其他科室未涉及到的非业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对接市局机关党委。 |
办公电话:0537-6567361 |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