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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职责:
一、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二、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工作。三、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名称:农村事业科职责:
一、承担推动“三农”重大规划和政策落实工作;二、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三、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四、负责处理区委农办日常事务;五、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六、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八、拟订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九、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十一、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十二、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十三、指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承担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十五、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六、拟订促进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十七、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十八、指导农业发展工作;十九、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二十、承担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工作;二十一、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对港澳台地区的农业合作与交流;二十二、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二十三、负责农业涉外安全保密和农业对外宣传工作;二十四、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二十五、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3、名称:农业管理科职责:
一、组织开展全区农业农村发展问题调研。组织拟订有关农业农村政策规定。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组织拟订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奶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全区动物、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监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和渔业苗种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畜牧兽医行业和渔业安全生产。三、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5、名称:发展计划科职责:
一、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计划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对区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监管工作。二、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承担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工作。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三、提出全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以及价格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开展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民丰收节有关工作。
6、名称:周村区农村改革发展中心
负责人:李刚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41室
联系电话:0533-6195569
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全区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规划,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及数字乡村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2.配合做好全区农业农村相关项目建设工作,围绕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规划、计划,参与拟订项目建设操作规程、为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测、竣工验收、事后管护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配合做好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有关工作。 4.承担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前期考察、立项评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运行管护及产权移交等环节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的服务工作。 5.承担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地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农村经济统计有关工作。 6.开展农业农村改革政策宣传服务,配合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培育农村改革典型,推广改革工作经验,为工商资本、城乡要素对接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7.宣传贯彻“三农”有关扶持政策,承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统筹整合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奖补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服务工作,监测支农资金使用绩效。 8.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工作。 9.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行政和执法等工作。 10.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名称:周村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丁国强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728室
联系电话:0533-6135310
职责:1.参与拟订全区畜牧渔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承担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畜牧渔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2.承担全区畜牧渔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技术支撑工作,促进数字畜牧渔业发展,推动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承担种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服务和奶畜饲养监督保障职能,扶持畜牧渔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承担全区动物疫病及渔业病害防控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和渔业病害预防、控制工作。 4.为全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协助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为全区动物饲养场、动物屠宰场等场所防疫条件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5.承担全区畜禽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渔业投入品质量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畜禽和水产品加工产业发展。 6.承担地方畜禽品种、水产良种、饲草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选育相关工作,承担畜禽、水产良种的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指导毛皮动物养殖发展。 7.承担畜牧渔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和畜牧渔业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任务,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工作。 8.承担收集、分析畜牧渔业行业信息和组织推动数字畜牧、渔业信息化工作,指导信息服务,开展畜牧渔业统计、监测、预警有关工作。 9.承担全区畜牧渔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10.承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为全区畜牧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 11.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工作。 12.配合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行政和执法等工作。 13.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名称:周村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东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综合楼636室
联系电话:0533-6195332
职责:1.参与制订全区数字农业农村、农业机械化、农作物种业、蔬菜产业、食用菌产业、果业发展规划与政策,开展相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承担数字化市场信息和数字化农业技术的服务工作,做好农产品生产数字化支撑服务。统筹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服务资源要素,做好农业种植业资源区划技术服务工作。 3.承担全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等数字化技术服务。实施数字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运营管理全区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区域数字农业农村天地空一体化观测系统、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大脑和服务管理风控技术系统工作,参与构建全区农业农村大数据库。负责做好数字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平台和智慧大脑管理。 5.承担全区数字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建设数字农业农村高端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开展数字农业农村人才下乡活动。 6.承担农业优良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建设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和监测,承担综合防治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调查、评价、监测全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植物检疫的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植物保护、植物疫情调查及防治服务、土壤和肥料的监测与试验等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认定、登记服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土壤、农药、肥料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7.负责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等农机强农惠农政策,承担农业机械化集成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加快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负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注册登记、牌照核发、技术状态检验和报废更新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作业安全、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开展农业机械新产品的鉴定和职业技能开发,为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9.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登记、展示示范、跟踪评价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10.承担蔬菜、食用菌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蔬菜标准园创建、集约化育苗、生产信息监测和食用菌菌种服务工作。承担蔬菜生产、流通等服务保障工作。 11.组织果树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果树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果树资源、种苗、果品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果树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 12.承担全区数字农业农村人才培训、政策宣讲、典型培育工作。参与全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承担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教育培训、农村科技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等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有关农民科技教育培训项目。 13.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统计工作。 14.配合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定。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担保、进出口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