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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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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调研、信息化、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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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16452 |
人事科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市水务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务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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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23259 |
财务审计科 |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市级水务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水务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市级水务资金以及水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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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18931 |
规划建设科 |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省级及以上审批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核上报。提出市水务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基本建设及城市供排水建设维护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务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务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拟订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和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务工程稽察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相关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及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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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11271 |
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水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违规事件。指导全市水务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牵头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督导检查水务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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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56004 |
水资源与节约用水科(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报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协调配合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配套工程建设。承担市南水北调局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跨县(市、区)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跨县(市、区)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协调市内涉及黄河的有关事务,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配合做好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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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21974 |
工程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挂河长制工作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水务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河道、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生态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南四湖水利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水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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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12166 |
供排水科(挂农村水务科牌子) |
主要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供水发展规划、城镇和农村排水规划及污水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公用供水设施安全运行和供水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参与市区公用、专用雨水、污水及其他排水工程建设的排水接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务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务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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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609986 |
机关党委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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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3164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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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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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水务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相关地方标准、规程规范拟订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负责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撑,为拟订全市水量分配方案及监督实施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水利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审计、会计核算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水务行业事业性收费相关事务工作。 (四)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五)负责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节约用水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以及河道、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建设、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工作。 (七)负责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市级重点水利项目和跨县(市、区)重要水利工程的技术支撑工作;受委托承担跨县(市、区)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任务,履行项目法人相关职责;承担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等相关服务工作。 (八)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性论证意见;承担市级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评估事务工作;承担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九)承担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有关安全鉴定、调度规程、标准化建设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跨县(市、区)边界工程、重要节点工程调度和市直管河湖工程运行维护、调度事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技术保障工作。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十)负责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及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为县(市、区)配套工程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测和定期公告提供技术服务;为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和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荒山、荒丘、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农村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村水务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事务工作;负责为镇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工作和镇村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以及镇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十三)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技术性意见,参与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负责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提供技术支撑,承担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及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事务工作。 (十四)负责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提供技术支撑。 (十五)开展水务领域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参与水务系统对外合作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相关工作;承担水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性工作。 (十六)负责为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七)承担全市调水和协调水文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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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966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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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
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城市河道建设管理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二)承担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公共供水安全运行、排水和污水处理行业监管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三)负责城市公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和污水收集排放等事务性工作。 (四)参与编制并实施城市河道生态水量调度方案。 (五)负责城市河道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和汛期排水等事务工作。 (六)负责为城乡水务相关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七)承担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城市水务工程项目、城市河道、污水泵站、闸坝等设施安全生产事务工作;开展城市水务安全培训;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八)为县(市、区)城市供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污水排放、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九)承担市城乡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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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10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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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环城北路15号 |
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水文和防汛设施、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他有关设施,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三)负责市管河道、湖泊、水工程、城镇供排水及市级水行政许可事项等的行政执法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湖泊、水工程、水文设施和防汛设施、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的水事违法违规案件和全市重太水事违法违规案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 (四)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参与拟订水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督办县(市、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水事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并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制度、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落实。 (五)依法查处拖欠、拒缴水利规费案件;配合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六)负责全市水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城乡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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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96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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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
市水利移民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参与拟订、实施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规划;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和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评估事务性工作;开展水库移民政策宣传及技术培训;承担市城乡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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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296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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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7号 |
一、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水务政策,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