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1、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办文、办会、文书、接待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人武等工作;负责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侨务、老干部等工作。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力量,加强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活动。4、应急管理办公室(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应急事件处置、应急救援、信息上报、公开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环保等各项工作。5、经济贸易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二三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发展、内贸、外贸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科技工作、驻镇(街道)金融机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产业规划布局和协调推进、工业园区管理、民营经济发展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介绍投资环境,宣传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经济技术合作信息,搞好招商引资,外引内联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为辖区内其他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工作。6、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教育、卫生 民政、老龄、残联等工作;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行使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7、财政所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编制,财政资金的组织、调剂和监督工作,负责内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结算和出纳等工作。8、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拟订窗口服务、业务受理、政务公开、管理考核制度等工作;负责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单位的业务协调、人员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负责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新村党群服务中心延伸等相关工作。9、综合治理中心(挂信访接待中心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经管统计审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农村财务的指导、管理、统计、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村土地与集体资产的承包经营、企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镇、村各项统计工作。11、镇村建设与文化服务中心(挂乡村规划建设监管中心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镇村规划、小城镇建设、环卫一体化、社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工作;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交通部门做好路政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12、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水务工作站牌子)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 水产、农机、农业科技、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扶贫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经营组织的运营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检测预报和植物疫情处置等工作。
13、店埠镇文化站
联系电话:0532-82461708
文体事业的组织建设与管理;文化宣传;文体活动组织管理;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创作组织;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与管理;村级、街道文化工作业务指导;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对外文化交流;文艺作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文化市场管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搜集整理与保护。
14、店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0532-58783168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15、店埠镇老干协
联系电话:0532-82461017
联系、服务离退休干部,传达落实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志愿活动、文体活动。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律,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