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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8405258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年鉴和史志编撰、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订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系统招才引智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文化、旅游、文物等专项经费。负责统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和文物等领域统计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创新奖项申报。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智库建设。统筹协调节假日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值班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
二、莱西市群众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05636
(一)承担管理和协调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协调公共文化场馆业务交流和对外展览工作。承担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数字平台建设、开发与利用工作。承担建立本地区公共图书、文化、博物场馆总分馆制,开展跨系统文化、图书、博物场馆协作和基层馆所业务辅导、专业研究与培训等职责。
(二)承担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工作。
(三)承担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在职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文艺团体工作。
(四)承担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工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承担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等工作。承担国家级、省级、青岛市级、莱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参与莱西市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
(六)承担收集、保存、传播文献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工作。承担文献信息收集、整理、保存、查询、借阅及专题信息服务工作。
(七)承担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工作。承担未成年人社会教育活动,提供弱势群体所需文献信息、设施设备和服务,协调本地区古籍保护工作。
(八)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修缮保护工作。
(九)承担全市文物及史料的征集收藏、保护管理、陈列展示、研究与利用工作,承担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管理与陈列布展等业务辅导工作。
(十)参与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
三、莱西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88405823
(一)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开发与宣传推广,开展旅游营销活动。
(二)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参与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等建设工作。(三)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数据统计、调查分析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系统信息采集工作。
(四)参与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监督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工作。
(五)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莱西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广活动,参与文化和旅游节庆、会展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六)参与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申请、评定工作,参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建设工作,承担星级酒店、A级景区培育工作。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和文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领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