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建设交通局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398216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财务、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等的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财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党建办公室(挂纪检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1145
科室职能:
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接转党员关系、党务公开、党务宣传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群团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工处
办公电话:
0535-6391145
科室职能: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轮巡问民、表彰奖励、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挂信访工作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2705
科室职能:
编制行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行业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裁决工作,监督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出让、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行政行为。负责信访稳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服务处
办公电话:
0535-6119320
科室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审批窗口协调和管理;承办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相关审批服务业务。负责建设工程(含人防)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及监管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71
科室职能:
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依法分解落实本区土地利用各项指标,拟定本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任务;负责组织划分本区域的土地利用区;负责落实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规模布局,为土地用途转用及规划许可提供依据;负责确定各土地利用区的利用管制规则。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工作,提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和用地坐标;负责受理和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和管理。
建设规划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90
科室职能:
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受理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开发区内临时建筑、临建设施及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的审批工作。负责为建设项目确定场地回填标高。负责建设项目三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市政规划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92
科室职能:
负责开发区市政工程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呈批工作;负责开发区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道路选线、定线工作;负责为建设项目提供周围道路标高;负责开发区各类管线工程的规划审批工作。
城市更新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7390
科室职能:
牵头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牵头组织开展闲置土地、闲置楼宇和闲置厂房处置工作。组织拟订城市更新、“三闲”处置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和规范。负责统筹协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划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等相关更新工作。
测绘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71279
科室职能:
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不动产测绘、房屋面积测绘、征地放线、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工作;参与全区地面建筑物的放线和验线工作;参与全区各种管线及道路的放线和竣工验收测量工作。负责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组织测量标志检查维护。负责基础测绘资料、设施及成果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测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对外服务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接收、存储、保密监管、使用审批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地图市场、地图编制、地图审核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等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信息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07395
科室职能: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协调信息资源共享。负责推进部门系统网站和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承担网络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城市设计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07398
科室职能:
负责全区重要城市区片、风景带、主要道路两侧和重要节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呈批工作;负责全区综合交通、重要交通线路及场站等规划的编制和呈批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管理工作;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协调解决工程施工过程相关设计问题,指导工程按设计方案施工。负责城市设计等有关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的创新研究、宣传培训等工作。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办公电话:
0535-6950998
科室职能:
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地价管理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组织参与本区域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审核和更新工作。负责土地资产评估的初审、备案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和年度土地出让收益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协议出让、土地划拨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续期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解除工作。负责闲置土地收回、城镇空闲土地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划拨和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土地资源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处置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城市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林地、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数据填报、图斑合法性判定、上级督查及检查验收等工作。
自然资源保障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021
科室职能:
牵头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的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组卷、审查、上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土地储备与房屋征收管理处(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征地办公室、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934296
科室职能:
负责牵头拟定我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及标准,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负责集体土地征地区片地价管理。负责拟定储备土地管护办法。指导办事处(镇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以及西区国有土地收购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土地房屋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电话:
0535-6119416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抵押等相关业务。负责二级市场土地权属调查、变更和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负责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资料、登记簿册管理及查询、利用工作。负责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林业监督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932576
科室职能: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林地征用、占用监管和审查报批工作。 承担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承担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区段)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监督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集体林权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海防林管理办公室、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 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防灾管理处(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8167
科室职能:
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 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造林、营林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地质环境资源保护、恢复和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历史形成的采空区治理工作;负责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调查、监测 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定防治规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撑。
建筑业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035
科室职能:
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建筑业、 建设监理、建设机械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负责招标投标及造价行业、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结算案制度的落实。负责建设领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含人防) 设计政策性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工 作。负责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建筑工人工资 清欠及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科技进步、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等管理 工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外地企业 进区承包工程管理。
安全监督处
办公电话:
0535-6396738
科室职能: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建设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 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和协调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应急管理、防震、防汛、防雷等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和处理有关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公电话:
0535-6371151
科室职能:
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交通运输等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实施监督。负责对竣工验收备案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8562
科室职能: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受理、审查、发放,负责消防工程施工、程序、技术规范检查和工程消防设施检测。参与建设工程 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公共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79973
科室职能:
组织拟定并实施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推进城市化进程,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城市 化建设。参与拟定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业管理的发展规划和实 施意见,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会同有关 部门编制年度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落实。承担交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公益事 业建设工程(烟台八角湾国际人才港、烟台化工产业园除外)的 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市政道路、雨污水及电力配套工程的实施。
城镇建设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8175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 研究,拟定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制定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组织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局乡村振兴、结对共建工作。
房地产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6313
科室职能:
拟定全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住房发展规划,负责推进上级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建设和稳定住房价格政策措施落实,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房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合同并监督落实。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拟定。负责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储备库。负责推进房地产开发领域科技进步和研发、推广、创新,推荐房地产开发项目奖项。依据授权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管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管理房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等工作。指导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房产信息的核实工作。负责房产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行业社会责任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产招商工作,牵头本局“双招双引”工作。
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105737
科室职能:
建设筹集保障性房源,负责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区内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退出,对保障房的配租服务、经营维护、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负责协调推进棚改工作;负责已婚无房户初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统筹全区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诚信评价办法和物业服务规范标准;负责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负责统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精细化监管措施;统筹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服务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用房归集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以及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会同财政金融局做好区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安全、虫害防治和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等监督管理工作。
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5-6393001
科室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检查人防防护要求落实情况。负责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单建、结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制定防空袭方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各项保障计划。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负责指导防空袭演习演练和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工作。负责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和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负责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区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研、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管理。负责人防系统国有战备资产监督管理。
综合交通发展处(挂联运管理办公室、口岸与物 流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6965
科室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衔接和联合运输。参与协调全区铁路专用线共用以及联运等工作。参与协调多式联运、国际运输、口岸物流、邮政合作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春运”等重大节日运输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协调职责范围内校车线路审批、站点设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统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分析、预测交通运输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军事行动、国防运输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工作。
铁路公路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933090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新建、升级改造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费用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全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施工和管理运营期间的相关涉铁问题。负责编制全区农村公路行业发展规划和县级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乡道、村道建设、养护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办路政管理许可审批业务;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和公路建设、养护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县级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道、村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和争取上级专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负责农村公路电子数据库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公路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农村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配合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建设等公路重点工程建设。
港航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937796
科室职能:
负责全区港口、水运行业管理;承担港口经营市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港口、水路建设市场相关监管工作,指导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水路运输企业设立、新增航线运力、船舶代理等审批、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参与港口对外开放的审查,对港口服务性企业从事港口经营性业务进行备案。负责港口安全监督管理、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港区危险化学品监督,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作业实施审批。参与对港口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的监督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5568
科室职能:
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租汽车、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公共交通、危化品运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属地行业管理职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货车、出租车、教练车等车辆技术管理。参与校车运行线路审批、站点设置工作。
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挂交通检查站牌子)
办公电话:
0535-6395109
科室职能: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执法检查计划;负责道路运输执法巡查,履行港政、航政、路政、运政综合执法职责,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本辖区内客运场站、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机构,以及客货车辆、出租车辆、教练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程序规定处理本辖区内超限超载运输、班线客车站外上下客、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包车客运无包车牌等相关交通运输违章行为。负责交通监察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馈。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仪容风纪工作。
城市展示中心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5-6393117
科室职能:
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整体策划、内容建设、运行维护及公示宣传、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滨海广场物业服务招标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展示中心日常对外接待、联络工作。提供城市规划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
城建档案馆
办公电话:
0535-6385311
科室职能:
负责归集、整理、加工、保管全区应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及其资料,按规定提供查阅服务。负责城建档案的信息化、电子化和资源化。负责局业务档案、文书档案的归档移交管理工作。
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