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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联系电话 |
综合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
0633-6222375 |
人事财务科 |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0633-6201751 0633-7987820 |
自然资源调查利用科 |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工作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广成果应用,组织调处权属争议。组织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开展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县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 |
0633-6201733 0633-6209915 |
国土空间测绘规划 用途管制科 |
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县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县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县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县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以及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贡全县规划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市场管理工作。组织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和评审工作。负责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你请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审批工作。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选址工作。拟订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县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全县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
0633-6206077 0633-6201920 0633-7987822 |
地质矿产管理科 |
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县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0633-6202075 0633-7987831 |
林业改革发展科 |
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县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县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
0633-6231176 |
行政许可科 |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
0633-6202388 |
莒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除有关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 0633-7987830 |
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 |
(一)配合拟订土地储备有关管理制度,落实土地储备计划。 (ニ)承担收购储备县辖区范围内纳入储备计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闲置用地,以及依法收回土地、置换土地、政府依法取得的其他土地等服务工作。 (三)承担收储土地的交易,组织开展土地和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价值评估等服务工作。 (四)承担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临时使用以及临时使用收益的收缴工作。 (五)配合做好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 (六)承担土地资源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开发区用地管理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方案,对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七)承担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预算县级评审和县级验收及入库服务工作。 (八)承担储备土地统计、汇总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向社会公布储备土地信息。 (九)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技术工作。 (十)承担自然资源数据的管理、应用服务、共享交互和大数据开发建设及应用研究服务工作;承担国土空间数据库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为自然资源数字化、行政管理信息化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承担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政务系统和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保障;配合做好数字日照地理空问框架的建设、维护、数据更新和建设成果的推广应用;配合做好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利用和相关服务;配合指导基层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提出年度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建议;配合做好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计划编制研究工作;配合做好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字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配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辅助性工作。 (十二)承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调整补划、论证、报审的技术性工作。 (十三)承担空间类规划编制研究成果的动态维护和实施评估工作。 (十四)承担统筹“多规合一”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工作;承担“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服务工作;承担规划信息平台与资料库数据标准衔接、质量核查与资料库建设等服务工作。 (十五)配合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组织技术准则、成果规范及其他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拟订、评估工作。 (十六)配合做好城乡重点地区、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研究。 (十七)承担开展规划咨询服务工作;承 |
0633-6209916 |
莒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
(一)承担全县不动产交易登记、房屋面积测绘、产权管理等服务工作。 (ニ)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配合代收存量房维修资金。 (三)承担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流程的制定和窗口标准化建设等服务工作。 (四)承担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 (五)承担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权籍数据库建设、管理、维护以及不动产权属纠纷、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 (六)承担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利用服务。 |
0633-6222557 |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莒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莒县县委、莒县人民政府关于莒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莒县林业局牌子。 莒县自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