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 科室名称 | 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222368 | 负责人 | 于新良 |
科室职能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 |||||
科室名称 | 人事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03 | 负责人 | 李香志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所管辖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
科室名称 |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301 | 负责人 | 齐涛 | |
科室职能 | 承担健康山东战略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 |||||
科室名称 | 财务审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773 | 负责人 | 于海勇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政府投入和经济管理政策并组织落实。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 |||||
科室名称 | 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37 | 负责人 | 王剑波 | |
科室职能 | 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
科室名称 | 医政医管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09 | 负责人 | 姜玉辉 | |
科室职能 |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重要外宾的医疗保障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 |||||
科室名称 | 疾控应急与职业健康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720 | 负责人 | 李珊珊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暨重点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建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 |||||
科室名称 | 基层卫生健康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30 | 负责人 | 由俊 | |
科室职能 |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卫生振兴战略的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牵头负责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 |||||
科室名称 | 老龄和医养健康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70 | 负责人 | 王立亭 | |
科室职能 |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兴办老年公益事业,开展助老服务活动。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 |||||
科室名称 | 妇幼健康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11 | 负责人 | 张远平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
科室名称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35 | 负责人 | 于君强 | |
科室职能 | 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 |||||
科室名称 | 中医药科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10 | 负责人 | 冯伟 | |
科室职能 | 拟订全市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 |||||
科室名称 | 党建办公室 | 办公电话 | 0535-3107602 | 负责人 | 李香志 | |
科室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人民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3222443 | 负责人 | 李桂福 | |
单位职能 | 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与保健等服务,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222035 | 负责人 | 姜晓明 | |
单位职能 |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市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开展传染病、慢性病、皮肤病、性病和麻风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全市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中医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31096010535-3109600 | 负责人 | 孙翔宇 | |
单位职能 | 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设有烟台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直接调度的急救指挥站,肩负全市皮肤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心理康复工作。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535-3103226 | 负责人 | 邢京禹 | |
单位职能 | 承担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保健服务和救治,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女病普查,遗传病筛查,孕期保健与接生,高危孕产妇筛查、检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妇幼保健科学研究、妇幼保健咨询等服务;承担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和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生育技术人员与婚前保健服务人员培训,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承担流动人口生育技术服务和孕产保健、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等服务;承担城乡居民综合性医疗保健、针对性健康咨询及不孕不育、理疗、骨科、皮肤、中医等特色专科诊疗服务;承担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等医护人员群体岗位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培训及培训的后续管理工作等服务;承担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的药具调拨、储运、发放、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编制辖区药具年度计划,全市药具信息统计工作及流动人口生育药具的服务与管理、本辖区镇村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 办公电话 | 0535-3262266 | 负责人 | 王涛 | |
单位职能 | 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和菌(毒)种管理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对母婴保健机构、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好娠的“两非”行为,做好生育违法案件的查处督办;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收集、汇总、上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参与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完成市卫生健康政主管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中医药监督等相关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东村中心卫生院(海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办公电话 | 0535-3222927 | 负责人 | 黄同旭 | |
单位职能 | 一、基本医疗服务 1、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正确处理,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2、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龙山街道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321067 | 负责人 | 孙玉军 | |
单位职能 | 第一条根据《海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阳市龙山街道卫生院(以下简称市龙山街道卫生院)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龙山街道卫生院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市龙山街道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市龙山街道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3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3名。 第六条市龙山街道卫生院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凤城街道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白:0535-2432887/夜:0535-3311031 | 负责人 | 高海 | |
单位职能 | 海阳市凤城街道卫生院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一级综合性医院,是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承担着辖区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徐家店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861205 | 负责人 | 辛海华 | |
单位职能 | 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511081 | 负责人 | 赵建伟 | |
单位职能 | 医疗卫生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留格庄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661229 | 负责人 | 赵培刚 | |
单位职能 | 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做好常见病多发病救治的基础上规范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等日常工作。本单位的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康复科,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药与护理保健服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辛安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711010 | 负责人 | 姜旭波 | |
单位职能 | 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盘石店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642111 | 负责人 | 鲁宁 | |
单位职能 | 医疗卫生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发城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891027 | 负责人 | 李波 | |
单位职能 | 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与保健等服务,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郭城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651999 | 负责人 | 张桂涛 | |
单位职能 | 第一条根据《海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阳市郭城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市郭城中心卫生院)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郭城中心卫生院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市郭城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市郭城中心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4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第六条市郭城中心卫生院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小纪中心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521020 | 负责人 | 孙伟华 | |
单位职能 | 医疗卫生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行村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884149 | 负责人 | 马黎建 | |
单位职能 | 1.本单位的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药和护理保健服务。 2.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医药护理;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
|||||
单位名称 | 海阳市朱吴镇卫生院 | 办公电话 | 0535-3761153 | 负责人 | 徐东明 | |
单位职能 | 第一条根据海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阳市朱吴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市朱吴镇卫生院)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朱吴镇卫生院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市朱吴镇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居民提供中医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为居民提供康复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本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妇女保健工作、儿童保健工作、慢病管理工作、老年人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调处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专业机构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完成市卫生健康局和属地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市朱吴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3名。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第六条市朱吴镇卫生院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