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职能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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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挂党群工作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2289069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调研、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检查。

2、产权管理与考核分配科(挂监督稽查科牌子)
公开电话0633-2289069
机构职能
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各方面监督成果在局内科室和所监管企业的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国资局和所监管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3、财务监管与人才管理科
公开电话0633-2289069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内部机构设计方案、人员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职数核定,按照管理权限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牵头区国资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组织协调招才引智工作。指导、协调、落实所监管企业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拟订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
4、区企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日照市海曲东路396号国际财富中心A座0607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0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公开电话0633-2289069
机构职能
承担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上市等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对企业进行审计、评估、清产核资等指导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属国有企业数据的收集、加工与分析,对国有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的跟踪、研判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政策、信息咨询和交流服务、宣传推广、对外联络等工作;承担区属国企外部董事等高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涉及区国资局方面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国资局和所监管企业的招商引资活动。

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日照市东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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