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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1291011
(一)贯彻执行公路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公路事业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发展意见建议,推动公路事业发展。
(二)拟定国道、省道、县道干线公路的修建和养护计划,承担公路及沿线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承担对全区范围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参与辖区内高速公路建设、港口航道建设协调相关工作。
(五)参与全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六)参与全区铁路和轨道交通行业的规划、建设及协调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七)开展巡查检查,掌握公路动态情况,承担公路路网监测管理和信息化具体工作。
(八)承担公路防汛、除雪防滑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具体工作。
(十)完成区城乡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31-81290027
(一)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道路运输实施日常监管,承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办理和换发、车辆档案管理具体工作,维护道路货运市场秩序。
(二)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班线客运实施日常监管,维护班线客运市场秩序。
(三)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客运出租实施日常监管,维护客运出租市场秩序。
(四)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共交通运输实施日常监管,维护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五)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水路运输实施日常监管,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机动车维修实施日常监管,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
(七)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施日常监管,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经营秩序。
(八)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共自行车实施日常监管,承担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九)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测、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技术支撑工作。
(十)调解道路运输有关纠纷,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十一)承担协调邮政行业和相关部门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531-83221120
以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运政、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城市道路行业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