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信访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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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3212564)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工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信访业务考核。承担新媒体宣传、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区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领导交办重点信访事项、进京访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区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指导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开展信访督查工作。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工作。负责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督查、协调等工作。负责重点敏感时期零报告工作。
2、信访科
联系电话:(0531-83229072)
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涉及上述地方和区直部门的来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转送、交办来访事项。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或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转送、交办来信事项。综合反映来访、来信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指导镇(街道)、区直部门的来访接待处理、办信工作。牵头全区信访数据统计分析,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负责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负责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诉访分离、信访法制化等工作。向有关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转送、交办、协调、督办已发现或掌握的信访隐患,超前介入重大社会矛盾苗头,及时协调相关方面化解。定期组织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全面排查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参与全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风险评估。负责区级领导接访下访、视频接访工作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承担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导检查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
3、复查复核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3278751)
承担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和区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承办应当由区政府受理的重要信访事项和复查、复核事项的听证工作。
济南市章丘区信访局

济南市章丘区信访局

(一)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办理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客户端、传真、电话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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