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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办公室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负责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和迎接届满复审等事宜。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健康薛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制定健康城市健康建设规划、计划,指导健康城区建设。
指导相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并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12513
(二)政工室。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和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85307
(三)医政医管和体制改革办公室(挂中医药管理室牌子)。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基本药物制度和山东省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基本药物目录山东省药品增补目录。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执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指导本行业学会工作。
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基本医疗政策落实。
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考核工作。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85307
(四)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室(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牵头负责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监督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政策落实,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组织开展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联系方式:0632-4435186
(五)综合监督和法规室(挂职业健康室牌子)。
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传病防治监督检查。负
责职责范围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监管。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52156
(六)医养健康产业和老龄健康室。
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协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63699(老龄)0632-4485308(医养健康科)
(七)妇幼健康室。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全区孕情随访和综合查体服务管理。
联系方式:0632-4423572
(八)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室。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进人口均衡发展。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24271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