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办公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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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名称:办公室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袁朝发

机构职能 :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工作的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草拟重要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文印、印鉴管理、机要、保密和文件档案工作;负责信息、年鉴编辑、大事记和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协调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2、机构名称:政策法规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邓玉强

机构职能 :

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人防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人防)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普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规范监督协调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

3、机构名称:市政公用事业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周茂斌

机构职能 :

综合协调市政工程(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城区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和城市道路、排水、泵站、桥涵、路灯、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的审核、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工程的移交和备案工作;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的制定;负责工程量清单审核或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确认;负责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监督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负责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建筑节能和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查上报;负责人防、地震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负责管线设施项目建设的计划统筹和同步实施管理;组织建设城市管网信息系统并提供利用;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城市公用事业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供水、污水治理、污泥处置、中水回用和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承担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监管责任,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二次供水及区域供水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城市供水、燃气、热力设施等管网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4、机构名称: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管理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何伟

机构职能 :

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含人才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本县住房制度改革、货币化补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保障和房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计划、投资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收、储备;负责组织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及制定保障标准,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分配和后续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的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办理涉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业务,处理房改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定我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计划、规划等。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审核房屋征收方案。参与城市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作物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系统信息建设。拟定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拟定城区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机构名称:质量安全和建筑业监督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陈宗杰

机构职能 :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及应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协调工作;监督执行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行业规章;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检测和论证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资格认证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拟订全县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对全县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行业规章;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革新与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建筑业、市政、供水、排水、污水、燃气、热力、建立、勘察设计、岩土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机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指导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工程造价和工程合同管理;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项目和科技项目;负责预防和清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指导推广配装式建筑、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砂浆及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绿色建筑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机构名称:机构名称:城乡发展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杨成

机构职能 :

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小城镇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工作。负责村镇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人才培训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名镇、名村、名寨、传统民居的认证、审核和申报工作。承担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机构名称:房地产监督股(物业监管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聂晶

机构职能 :

负责城市区直管公房、破产改制移交房屋等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县房产行政管理,房产市场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白蚁预防与灭治、房产测绘和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房租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参与制定我县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核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核准项目资本金,负责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核、等级评定和年检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指导县房地产业协会的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报表工作。负责全县房产行政管理,房产市场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白蚁预防与灭治、房产测绘和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房租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城区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和分配使用工作。

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政策咨询、信息交流工作;承担全县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工作;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制度;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对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等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房地产行业、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公布信用情况。负责城区房屋安全巡查监测和预警预报。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承担房产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监管。

8、机构名称:人防地震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陆国文

机构职能 :

负责全县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重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竣工验收工作;对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市建设、抢险救灾中平战兼容和转换措施;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指导全县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训练和综合演练;负责拟订人防通信警报的建设规划、计划和保障方案,保障指挥通信畅通;检查指导人防指挥信息保障的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战时组织发放防空袭警报,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平时组织指导防空警报试鸣、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练,参与防空应急救援与救灾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负责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核查管理工作;参与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与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及综合防御措施;监督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负责审核确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检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情况;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和核设施的抗震设防,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审查;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参与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评审和竣工验收;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全县地震安全社区的创建和考核;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9、机构名称:财务审计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杨静兰

机构职能 :

组织编制资金年度计划、技术改造资金计划、利用外资计划,按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资金的审报工作;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局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商品的审查和报批;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机构名称:人事教育股(离退休干部股)

机构地址: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710-5233361

负责人:曹红梅

机构职能 :

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创建规划、开展创建活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推荐、报批工作。组织协调住建行业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双拥、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境人员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程序做好信访登记、转批、矛盾化解和督办工作;负责信访案件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现住房和成县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城乡建设和人民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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