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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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人:左效臣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41187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精神文明、群团、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鉴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及环境综合治理、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人事科
负责人:王会玲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23195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规划信息科
负责人:王刚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41400
职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字、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4、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周国蕾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52006
职责: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社会保障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5、疾病控制科
负责人:谢仕玲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52002
职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医政医管科
负责人:马越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25109
职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及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负责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文化传播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县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县级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强县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拟定沂源道地药材目录,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并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中医药推广交流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有关工作。
7、基层卫生妇幼保健科
负责人:李志萌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23155
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8、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牌子)
负责人:杨磊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32576
职责: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起草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
9、医养产业与老龄健康科
负责人:王红梅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22020
职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耿云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22763

职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所属事业单位
1、沂源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王瑞林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联系电话:0533-3223195
职责:(一)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各类培训、继续教育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医疗大数据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落实“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任务,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承担中医药文化和科学知识科普宣传,推动中医药文化、中药知识进中小学,协助做好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事务性工作,积极开展中医文化传播和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承担全县老龄事业与健康事业发展促进工作,协助做好医养结合事务性工作和老龄健康教育工作,推进老年人服务业发展工作和老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五)协助做好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工作,承担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计划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沂源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负责人:左效臣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军民路2号
联系电话:0533-3241187
职责:(一)拟订全县医疗急救工作发展规划,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和急救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做好紧急医疗救援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管理工作,制定院前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院前急救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重大节日、庆典及大型社会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 (三)拟订医疗急救科研学术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急救专业培训和社会培训、医疗急救知识科谱宣传、急救医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承担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保障院前急救网络的正常运行。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承担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 (六)承担本单位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七)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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