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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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912
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调研、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生产、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文明单位创建、结对帮扶、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2、 业务协调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599
职责: 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一次办好”改革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负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和“跨域通办”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实施工作;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动态管理、流程优化等工作;负责局“一窗受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市、区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及相关政务服务政策研究,对重要审批行为、重要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普法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对重要复杂审批事项进行集体会商;负责行政审批服务重要课题、发展方向的研究、推动和实施;负责拟定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工作指标的落实,配合其他区直部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国先进省、市、区涉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政策的实时跟踪、分析,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3、 审批管理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037917
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的办法,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开展重要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建设全区重要投资项目帮办代办队伍,管理区工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区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对地震观测环境影响的审核,负责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区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4、 政务服务管理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608
职责: 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务服务监督投诉、人员管理、行为规范等制度;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回访;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监控室管理和相关监控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效能和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社会化监督工作。
5、 网络信息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328
职责: 负责组织提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需求和优化提升意见,组织提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共享需求;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根据市、区政务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及政务服务大厅的网络系统、机房及信息化硬件设备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 市场准入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433392
职责: 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补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补证,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补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变更、注销、换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竣工验收,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护士执业首次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及延续注册,医疗机构名称裁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再生育审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方案审查,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负责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社会团体负责人、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基金会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的备案,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印章备案,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市场主体信息查询,社会组织登记档案查询服务,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区市场主体及发展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7、 社会事务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959
职责: 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三侨考生”身份确认,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校车使用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备案,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教职员及学生名册、教材和校长、董事会成员变更备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文物商店设立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点播影院设立的审批,旅行社设立分社备案,旅行社分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出版物发行分支机构备案,出版物发行单位注销,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新建和扩建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负责农药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猎捕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许可,生鲜乳准运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一代杂交蚕种出口的审批,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执业兽医资格认定,蚕种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乡村兽医登记,兽药经营场所面积变更、兽药经营仓库及设施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备案,执业兽医注册或备案,动物防疫条件年度报告备案,执业兽医执业情况年度报告备案,动物诊疗机构动物诊疗活动年度报告备案,采狩猎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的审批),人工繁育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出售、购买、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草种经营许可,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供水企业停业歇业许可,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8、 建设工程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95399
职责: 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燃气设施审核,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供热企业停业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项目登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查,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要求许可,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审批,对确需拆除的人防工程的补偿费征收,单建人防工程五十米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作业审批,人防警报设施拆除审批,人防工程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涉路工程建设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审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事项的备案,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的备案,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同级业务关联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县同权”改革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办理等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镇级行政审批服务所(分局)相关业务办理的指导。
9、 现场勘验科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
电话: 0533-6126197
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实施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行政审批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勘验计划的编制编排工作;负责勘验相关手续的材料整理工作;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保管;负责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机制,研究提出现场踏勘、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周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研究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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