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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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机关党委

负责人:李建英

电话:0533-6721223

职责: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杨巍巍

电话:0533-2721778

职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督查、安全、档案、应急保障、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名称: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陈宗东

电话:0533-6121927

职责: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社保、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落实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承担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名称: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李倩

电话:0533-2307181

职责:承担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具体承担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预算和决算等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业务。承担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销户工作,承担资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按照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承担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对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的综合考核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拟订相关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经费账务的核算工作。承担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牵头做好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名称:归集科

负责人:陈丽雪

电话:0533-6721203

职责: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政策及实施细则的拟订工作。具体承担拟订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计划,并组织分中心、各受托银行实施。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承担对分中心、各受托银行进行归集、提取业务的指导工作。承担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事项投诉、咨询的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风险防控工作。

名称:贷款科

负责人:陈军华

电话:0533-6721201

职责: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和实施细则。拟订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划,并组织分中心、各受托银行实施。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协议签订工作。承担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数据的综合分析。承担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投诉、咨询的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风险防控工作。

名称:服务监督科

负责人:洪艳霞

电话:0533-6721205

职责: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内部稽核工作。承担协调配合住房公积金涉法事务的相关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12345热线交办事项的督办、回复工作,对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投诉类交办事项,在职责范围内进行服务协调,协调不成的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并负责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对于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违法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承担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网上实时咨询工作。

名称:信息技术科

负责人:姚秀华

电话:0533-3887672

职责:承担市公积金中心网络系统及“互联网+大数据”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应用软件流程、功能标准、系统参数拓展优化方案的制定、测试、实施和维护。承担信息化内网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硬件和数据库数据信息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应用软件操作的培训及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承担业务系统各岗位权限分配工作。承担综合利用大数据创新业务工作。承担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短信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日常征信数据报送和异议处理工作。

名称:齐鲁石化分中心

负责人:高书信

电话:0533-7277217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负责人:张勇

电话:0533-2320351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张店分中心

负责人:胡萍

电话:0533-2155710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淄川分中心

负责人:王清燕

电话:0533-6022800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博山分中心

负责人:赵锦超

电话:0533-4161118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周村分中心

负责人:潘涛

电话:0533-6181098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临淄分中心

负责人:朱元帅

电话:0533-7277218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桓台分中心

负责人:翟大鹏

电话:0533-8218870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高青分中心

负责人:张晓飞

电话:0533-6985667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 沂源分中心

负责人:王爱国

电话:0533-2755802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高新区分中心

负责人:王绍志

电话:0533-3590691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名称:市直分中心

负责人:崔树伟

电话:0533-5201736

职责:根据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年度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具体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及相关业务的核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核准、发放工作。承担本单位受理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督促承办银行做好委托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登记、对账及缴存证明发放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跨区域通办业务。承担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保管及报送工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工作安排,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办理的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处罚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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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承担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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