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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张先进
电话:0533-2773167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后勤等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鉴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2、人事科(挂人才科、行业党委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陈红
电话:0533-3887898
职责: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3、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负责人:王新峰
电话:0533-2772058
职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4、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徐倩
电话:0533-2151631
职责:负责委机关预决算、财务、社会保障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5、政策法规与宣传科
负责人:孙洪岩
电话:0533-2777732
职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字、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
6、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荆辉
电话:0533-2770617
职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医政医管科(挂药政科牌子)
负责人:闫声国
电话:0533-2770758
职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8、基层卫生健康科(挂妇幼健康科牌子)
负责人:张毅玮
电话:0533-2778815
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9、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科
负责人:曲艳
电话:0533-2182547
职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10、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牌子)
负责人:胡国平
电话:0533-2773107
职责: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11、医养健康科
负责人:刘兴锋
电话:0533-2221505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王海燕
电话:0533-2220195
职责: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3、中医药发展科
负责人:刘玉同
电话:0533-3887376
职责: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市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中医执业医师注册工作,承担市级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强市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4、中医药管理科
负责人:冯绣云
电话:0533-2770161
职责: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有关中医药标准。拟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15、中医药产业科
负责人:苏兴永
电话:0533-2770762
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拟订淄博道地药材目录,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并实施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有关工作。
16、市干部保健办公室
负责人:白轶冰
电话:0533-2770377
职责:拟订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7、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邹宗强
电话:0533-2770761
职责:承担健康淄博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开展全市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检查工作。负责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达标升级等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8、机关党委
负责人:吕辉
电话:0533-2772617
职责: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直属单位
1、淄博市中心医院
地址:淄博市中心医院东院 张店区共青团西路54号,淄博市中心医院西院 南上海路10号
联系方式:0533—3570000
职责:
淄博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全市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中心,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淄博医院,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占地425亩,开放床位2988张,医疗设备总值12.4亿元。现有在职职工3555名,其中博士96名、硕士836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1名。先后有7人获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杰出青年人才称号,9人获淄博市首席专家,6人获淄博市名中医、青年名医。近年来,共获得9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7项省医药卫生发展计划项目。医院设有临床科室47个,医技科室25个,其中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全省医药卫生重点专业4个、全省首批精品特色专科1个。2019年完成门诊诊疗155.5万人次,出院9.6万人次,住院病人手术4.4万例。 医院高端嫁接国内、国际顶尖团队,与陈义汉、董家鸿、李春岩、孙颖浩、韩雅玲等院士合作,建立院士工作室。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美国伊利市丽康医学院、美国圣文森特医疗中心、美国匹兹堡大学医学院、美国爱丁堡罗大学、以色列MATAT组织、以色列顶级专家中心、德国SES组织、意大利GVM医疗科研集团、菲律宾奎松市立医院、菲律宾国家心脏中心等国际医疗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和友好医院协议。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高树庚团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张澎田团队建立专科合作关系。与中科院肿瘤研究所、北京友谊医院等10余家医院签订深层合作协议。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专家8名,聘请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朱旻彦博士、德国汉堡大学张辉博士、复旦大学李瑶博士、同济大学张超博士、复旦大学王陈继博士等为转化医学中心特聘教授。先后派出30余名技术骨干分别到德国、以色列、韩国、意大利、英国进修培训。医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医疗单位荣获“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在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全国地市级医院百强医院中位列86位。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重点项目,占地305亩,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000张,停车位2600个。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016年开工建设,建筑面积23.7万平方米,床位1000张,包括门诊医技楼、病房楼、体检楼、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中央花园地下车库、后勤辅助楼等,已于2019年底全面建成投用。 新院区在流程布局、功能划分、环境打造等方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提供了温馨、舒适、人性化的就诊及工作环境。配置高端CT、MIR、省内领先的双复合手术室、全飞秒准分子激光等一大批高端医疗设备。新院区围绕急危重症医疗救治,集中打造“急救、胸痛、脑卒中、创伤、危重症救治、五官疾病诊疗、消化内镜、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等九大医疗中心。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百佳医院”、“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山东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称号,连续32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70年风雨兼程,初心不改。70年不负使命,见证荣光。70年是医院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继往开来再铸辉煌的新起点。淄博市中心医院,正承载着昨天的光荣和梦想,满载希冀,扬帆远征。
2、淄博市第一医院
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33-4252142
职责:
淄博市第一医院建于1948年,历经风雨沧桑,现已发展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淄博市南部医疗中心、齐鲁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家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山东省首家白求恩精神教育基地。 (一)医疗服务: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1、提供高水平的专科、专家服务,开设急诊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消化内科、肿瘤血液内科、传染内科、普通外科、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儿科、眼科、妇产科、五官科等专科的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服务。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及院内急救任务。 3、开展心理卫生、遗传咨询等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承担大中专医学院校(如泸州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乐山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贡卫校、重庆药剂校等省内外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省、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并建立经常性的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 2、完成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3、淄博市中医医院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75号
联系方式:0533-6433140
职责:
淄博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养生保健、康复五位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千佛山医院合作医院、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前,拥有职工725人,专业技术人员654人,其中正高级22人,副高级88人,中级270人,博士10人,硕士146人,本科512人,住院床位700张,设有25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辅助科室。年门急诊量40万余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万余人次。医院东院区建设项目正积极推进,占地面积205亩、一期床位1000张,2020年年底将投入使用。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是全省“医院管理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省“百佳医院”、“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 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单位等。 医院建有心血管科、脑病科、护理学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内分泌科、治未病科、儿科、急诊科、肾病科、脾胃病科、临床药学等9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胸痹心痛病科、中风病科、中医护理、儿科、中药临床药学5个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科室;心血管内科、脑病科2个淄博市重点学科。建成高标准临床医学研究实验室,规范化、高档次康复治疗中心,科学规范的血液净化中心。同时是淄博市中医肺病、中医脾胃病、中医儿科、中医急症、中医皮肤科、中医贴敷、中药制剂、中医脑病等16个市级中医药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医院成立了黄煌经方淄博工作室,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龙沙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淄博市中医医院推广工作站,着力培养一批知名中医专家和高层次中医人才,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方”的良好势头,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4、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张店区北天津路66号
联系方式:0533-2951601
职责: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淄博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6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早在1997年就被原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第五家、山东省第一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淄博市唯一一家开展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2019年加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淄博妇女儿童医院,2020年加挂潍坊医学院附属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院秉承“一切为了妇女儿童健康”的宗旨,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围绕母婴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控、儿童健康促进三大核心任务,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本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承担辖区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 目前医院设有3个院区,2019年医院杏园院区和新院区同时开诊运营,华光路院区医养结合中心正在规划改造。医院设置床位1100张,开放床位900张,现有职工1595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37人,硕博士277人。省级十佳医师2人,淄博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淄博名医5名,首席专家3人,市中青年医学拔尖创新人才6人。医院设有保健科室10个,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8个,创新工作室5个。医院围产保健中心被评为省重点学科,儿科、新生儿科、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超声医学科为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肿瘤科、妇科为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全市妇科、产科、新生儿、儿科重症、产前超声诊断、产前诊断、儿童康复、疼痛科、小儿外科和计划生育10个质控中心均设在我院。儿童重症监护、妇科肿瘤、重症产科、儿科呼吸、产科护理、儿科护理6个专科被评为淄博市临床精品特色专科。承担全市妇幼公共卫生职能,是淄博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控中心、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听力筛查与诊断中心和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残疾评估、康复训练技术指导中心。 近年来,医院响应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号召,与国内外多家知名院校建立共同合作关系,台湾长庚纪念医院、以色列卡普兰医疗中心、韩国大邱医疗振兴院以及匈牙利、俄罗斯、英国、德国等多国家建立医疗合作关系,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第一妇婴医院、上海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红房子妇产医院等国内外高端妇幼机构及省医学科学院等部分院校达成合作,与滨州市妇幼保健院、邹平市妇幼保健院及市内区县妇幼保健院签订帮扶协议,特别是与高青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医联体托管关系,实行合作共建,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医院在2018年中国妇幼保健中心确定的排名中列全国地市级妇幼保健院30强,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前3名,连续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国家级母婴友好医院、全国卫生事业管理先进单位、2019年医院入选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顺利完成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现场测评、获得第五届中国医影节金丹奖最佳医患和谐奖、中国妇幼保健协会2018年度“她健康”系列活动卓越贡献团队奖、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获得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2016-2017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山东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山东省医院网络安全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诚信医疗服务满意单位等省级奖项;自2014年淄博市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来,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历年领导班子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未来医院以新院区发展为重心,将有效改善医院硬件设施和就医环境,先进的设备、优雅的环境、规范化的管理会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最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患者满意、员工精彩、文明和谐、厚德仁爱、幸福美丽的全国一流现代化妇幼保健院而努力。
5、淄博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方式:0533-3150926
职责: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成立于2005年12月,为行政支持类全额事业单位。2008年9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负责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消毒产品、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扎实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先后被市委宣传部表彰为“学习强国”答题活动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集体。省卫生健康委表彰为“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单位”。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紧紧围绕打造健康淄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目标要求,着力在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和公共卫生秩序上下功夫,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监督执法保障。
6、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44号
联系方式:0533- 2282768
职责: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5年12月在原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成立,是市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在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下,主要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评价与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七项公共卫生任务。同时,加挂淄博市卫生检测检验中心、淄博市健康教育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山东中心淄博分中心、淄博市预防医学研究院牌子。 中心现核定人员编制179人,实有161人,内设13个业务科室和7个职能科室。职工平均年龄41岁,40岁以下人员占比48.44%。拥有博士3名,硕士58名,硕士及以上占比37.89%;高级职称人员占比18.63%。中心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4504平方米。继济南市之后在全省第二家建立了国家致病菌识(PulseNetChina)网络实验室,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不断提升。规划中的淄博市公共卫生中心的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居民健康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42915.5平方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公共卫生健康屏障,部分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从建国前的2万/10万降至现在的200/10万以下;在全市消灭和控制了近20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经受了9号台风“利奇马”灾害、SARS、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考验,尤其在新型冠状肺炎防控工作中,江敦涛书记、于海田市长多次在不同场合对疾控机构的防控工作给予肯定。有效应对了登革热、MERS、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和输入性传染病的威胁,已连续44年无白喉、28年无脊灰、13年无流脑病例发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不断拓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学校卫生监测和儿童保健、消毒效果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放射防护监测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体系。 市疾控中心现为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山东大学等七所高校实践教学基地,为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中心、淄博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淄博市环境污染有机物重点实验室。卫生检验学科为山东省公共卫生重点学科,传染病控制、卫生检验、环境卫生学科被命名为淄博市卫生健康重点学科。近年来,先后在全省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7项技能大赛中,取得了4个团体一等奖,3名同志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13人被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并另有4人次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技能竞赛分获三等奖。先后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全国卫生防疫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划免疫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疫情管理先进集体”、“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省级文明单位”等市级以上荣誉50余项,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的城市提供了有力的公共卫生保障。
7、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210号
联系方式:0555-2980938
职责: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是在淄博市肿瘤医院、淄博市传染病医院、淄博市鲁中中医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现已发展成为以肿瘤、传染病为专科特色、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预防、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专科医院。
8、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02号
联系方式:0533-5264100
职责: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66年,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鲁中地区临床心理与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治疗、对外学术交流、专业人员培训及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承担着政府公共精神卫生职能。为国家级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多所医学院实践教学医院。
9、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 张店区南京路121号
联系方式:0533-2980678
职责:
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始建于1970年,承担着全市企事业单位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以及工伤(职业病)病人康复的重要职能,现位于淄博新区南京路与中润大道路口西南,是目前国内地市级最大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医院于2015年5月9日加挂“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牌子,正式成为一所市级综合医院。
10、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85号
联系方式:0533-3174036
职责:
淄博市第七人民医院(市骨科医院·市康复医院)始建于1991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突出骨科特色、综合全面发展的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市属公立医院。
11、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8号
联系方式:0533-2582207
职责: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咨询等方面的医疗服务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1905年,由德国人修建胶济铁路而建,已有百余年历史,是全国“常青藤”百年医院联盟之一。2004年,由淄博铁路医院改制划归淄博市委市政府管理,更名为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2011年,淄博市商业医院整建制并入,更名为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疗设备总值两亿元。被确定为中华慈善医院,是山东省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山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山东中医药大学医疗集团成员。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会组织、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山东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 山东省“三好一满意”示范集体、山东省青年文明号、振兴淄博五一劳动奖状、淄博先锋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12、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地址:张店区南京路121号
联系方式:0533-2300392
职责:
淄博市院前急救网络是200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2001年4月18日开通运行,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依托医院急诊科设置的51处急救站点组成,是全省第一个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城乡统一指挥调度的地市。作为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的“发动机”,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按照“学习、团结、干事、干净、创新、担当、勤俭”的工作要求,以“一个目标定位”、“三个着力建设”、“六个务实推进”为工作总基调,实现了院前、院内、社会“三位一体”淄博急救率先发展,在日常急救服务保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急救网络建设、重点疾病救治、院前急救立法、信息化建设、急救技能培训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省内一流水平。先后荣获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十佳服务品牌、“感动淄博”年度人物、青银高速重大事故处置工作先进单位(获集体二等功)、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市委首批时代先锋岗、连续6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山东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单位,连续两年在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群众满意率连续四年为100%。 自2001年开通以来,累计接警420万余个,出车103万余车次,救治急危重伤病员93.5万余人次,平均调度摘机反应时间3.06秒,平均处置时间55.68秒,日均受理呼救电话600余次,日均出车220余次,日均救治伤病人200余人,累计处置三人及以上重大突发事件6000余起,120急救网络真正成为了全市人民的“生命线”、“救命网”,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3、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联系方式:0533-7865810
职责:
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眼科、口腔、耳鼻喉、针灸推拿、理疗等14个临床科室,
14、淄博市中心血站
地址:张店区北西六路30号淄博市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0533-2775680
职责:
中心血站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展开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市 献血办公室和淄博市血液制品研究所挂靠血站。
15、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0号
联系方式:0533-2750682
职责:
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于2021年初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全市卫生人才管理与服务、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宣传、老龄事业服务促进、中医药推广交流等工作。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