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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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人:

电话:0533-2310088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政策调研室

负责人:崔登江

电话:0533-3887215

职责: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3、综合科

负责人:卢洪涛

电话:0533-3887177

职责: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4、税政科(挂法规科牌子)

负责人:杨世锋

电话:0533-3887056

职责:承担市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落实税制改革的意见建议,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市级权限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 预算科(挂基层财政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杨其帅

电话:0533-3887068

职责: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区(县)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6、国库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079

职责: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072

职责: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区(县)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8、经济建设科

负责人:张玉刚

电话:0533-3887074

职责: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负责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负责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和安全生产津贴补贴纳入同级财政保障。

9、 行政政法科

负责人:绳涌泉

电话:0533-3887232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市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审计基本支出经费保障和预决算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10、科技教育文化科(挂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科、人才科牌子)

负责人:凌选明

电话:0533-3887071

职责: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等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及有关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

11、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郭方毅

电话:0533-3887084

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12、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刘晓峰

电话:0533-3877223

职责: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组织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和市、区两级土地出让收入的核算。提出全市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支持和推进环保产业、绿色采购、绿色金融和企业旨在改善环境的转产、搬迁、关闭措施。

13、农业农村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616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14、工商贸易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198

职责: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淄博”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15、资产管理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171

职责: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市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16、金融科

负责人:常雁飞

电话:0533-3887086

职责:拟订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17、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

负责人:刘长浩

电话:0533-3887100

职责: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18、政府债务管理科

负责人:袁文杰

电话:0533-3887082

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9、预算绩效管理科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261

职责: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区(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

负责人:刘长浩

电话:0533-3887100

职责: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区(县)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市政府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21、会计科(挂行业党总支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赵翰林

电话:0533-3887295

职责: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会计相关领域服务发展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

22、财政监督办公室

负责人:

电话:0533-3887167

职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3、 人事科

负责人:李林城

电话:0533-3887186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工作。

24、机关党委

负责人:刘庆刚

电话:0533-3887092

职责: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相关出资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直属单位

1、淄博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3182713

职责: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绩效目标复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抽查复核;市直部门预算、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评审;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参与研究拟订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承担财政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化相关工作。

2、淄博市政府投融资发展中心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3887182

职责:履行市政府投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市政府投融资业务的日常管理协调;承担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和监管任务,组织协调重大投融资事项,编制年度投融资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组织实施投融资项目风险评估和论证工作,负责投融资资金、资产运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政策性贷款承接工作,监督管理政策性贷款资金使用;指导监督市直部门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相关投融资活动。 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拟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订立、绩效评价等工作;对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等工作。

3、淄博市财政局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3887105

职责:(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负责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为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提供基础信息和数据资料,为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与建议。 (三)负责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预决算。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预算监控及分析预测工作。参与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 (六)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基建财务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市级基建投资、基建财务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参与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研究提出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支农、财政扶贫领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淄博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方式:0533-3887032

职责: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复核市级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指标;具体办理市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负责市级集中支付资金的会计核算;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制约机制,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信息数据统计系统,准确快捷地提报财政支付状况。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网上办事大厅

1.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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