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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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办公室(国际合作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7044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环境条约市内履约工作,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机构名称

人事处

办公电话

0532-82899903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6567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政审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财务审计处

办公电话

0532-82899905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拟订装备规划和计划,承担有关政府采购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与科技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9563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政策,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起草综合性文稿。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牵头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负责培育、引导、扶持生态环境行业协会发展工作,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机构名称

法规和执法监督处

办公电话

0532-82888304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普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机构名称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办公电话

0532-82880291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拟订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和环境统计的规划、政策、制度。承担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并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生态保护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94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拟订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机构名称

水生态环境处

办公电话

0532-8288660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拟订水生态环境的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机构名称

海洋生态环境处

办公电话

0532-82880292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区划,负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组织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工作,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监督指导入海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倾倒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机构名称

大气环境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978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各区(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机构名称

土壤环境和固体废物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040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废物出口、固体废物进口审核相关工作,承担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2-82899906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制度,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机构名称

环境安全应急和舆情处

办公电话

0532-82865832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承担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规划、政策、制度,组织编制、修订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

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处

办公电话

0532-66200148 0532-6620016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一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

机构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2863530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承担中央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导整改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532-82879418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机构名称

离退休工作处

办公电话

0532-8287050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7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管理工作。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2795048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0

传真号码

0532-82791783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伏龙路11号乙

职  能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定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定辖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许可。 (三)协助辖区政府承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水体、大气、土壤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六)负责或协调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信访工作。(七)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和宣教等工作;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八)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

办公电话

0532-68863281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33

传真号码

0532-68863796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鞍山二路46号甲

职  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环境标准,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二)牵头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 和生态功能区划;审核本区有关规划、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三)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牵头调查处理工矿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 急预警机制。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辖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负责辖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 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六)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 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督查督办、核查各相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七)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 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八)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 估和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发布制度,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申报国家、市环保项目,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 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十)组织拟订和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 护模范城区创建,指导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工作。(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十二)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4661106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41

传真号码

0532-84650837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兴华路32号

职  能

(一)组织开展辖区环境执法检查,负责排污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管,负责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二)组织全区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三)组织化学品调查和环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四)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包括黄标车淘汰、油气污染治理、黑烟车整治、环检机构规范化管理、油品质量检查等;(五)负责建筑施工、市政施工和房屋拆除等工程建设的环境管理;(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的污染控制;(七)组织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或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八)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九)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十)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十一)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全区燃煤锅炉、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台账管理;(十三)负责环境统计、污染治理再提高;(十四)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十五)依法征收排污费;(十六)负责辖区环境信访的处理。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899300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61

传真号码

0532-8899377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银川东路27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订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订辖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许可。(三)协助辖区政府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农村、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六)负责或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信访工作。(七)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和宣教等工作;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八)承办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7868304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109

传真号码

0532-87868304

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0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职  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拟定各阶段环境保护计划、贯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活动、负责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调处,指导全区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等。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办公电话

0532-66966930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112

传真号码

0532-66966930

办公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69号创业中心A区

职  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定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实施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定辖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辖区污染物排放许可。3.协助辖区政府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农村、海洋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6.负责或协调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负责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信访工作。7.负责辖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和宣教等工作;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6118011

投诉电话

86118011

邮政编码

266400

传真号码

0532-861176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00

办公地址

黄岛区灵山路59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216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态与环境保护、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拆除、关闭、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场所的核准,依法征收排污费。(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城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六)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青岛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综合和单项环境状况公报。(八)负责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对全市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九)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一)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外围环境的监督监测工作;参与协调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8512702

投诉电话

88513528

邮政编码

266200

传真号码

0532-88515737

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30

办公地址

即墨市振华街146-1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近岸海域生态与环境保护、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调解决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监理和拆除、关闭、闲置、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场所的核准,依法征收排污费。(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城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六)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青岛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综合和单项环境状况公报。(八)负责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对全市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九)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测河流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一)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外围环境的监督监测工作;参与协调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市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2289277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300

传真号码

0532-82289266

办公时间

工作日08:30-17:00(春、冬) 08:30-17:30(夏秋)

办公地址

胶州市行政服务东楼9楼

职  能

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对辖区内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区域环境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征收排污费。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及环境质量状况的编报工作。依照有关法规处理污染事故和群众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对固体废物综合处理或集中处置单位的现场监管;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固体废物项目依法进行限期治理。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8372336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700

传真号码

0532-88300559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00(11月-2月) 8:30-17:30(3月-10月)

办公地址

平度市郑州路408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二)拟订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五)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六)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生态示范建设。(八)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九)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十一)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负责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十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办公电话

0532-88435063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699

传真号码

0532-88435542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莱西市威海东路27号

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制定并组织实施莱西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莱西市环境功能区划。3、负责管理全市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污染防治工作,对莱西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4、负责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助解决生态破坏事件。5、负责环境监理和拆除、关闭、闲置、停用污染防治或污染处理设施及场所的核准,依法征收排污费。6、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区域开发项目的环保审批;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7、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和管理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工作。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9、负责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管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10、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1、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2、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市长环境保护责任制的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电话

0532-82899911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79131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39号

职  能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依法对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征收排污费;负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办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对各市环境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环境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等。

机构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办公电话

0532-82865401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0532-82865401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京山路15号

职  能

1、承担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环保投资和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开展规划体系构建、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和考核制度研究; 2、编制大气、水、土壤、生态、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及实施方案,开展规划实施工作成效评估和考核制度研究;3、承担地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研究、推广及实施评估,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研究,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政策研究;4、承担大气、水、土壤、生态等环境要素环境质量、污染状况、污染源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 5、承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特征污染物来源、污染特征、环境容量、环境影响、预测预警、风险防控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及整治、修复技术研究; 6、承担区域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红线区域负面清单制度、生态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评估、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布局等生态空间管控措施研究,承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区划、环境功能区区划研究; 7、承担规划、政策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环境监测、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污染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等社会化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71289

投诉电话

12345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

职  能

承担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为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承担重大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辅助性工作。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全市生态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供服务。承担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青岛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2867738

投诉电话

82870598

邮政编码

266003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京山路15号

职  能

主要承担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承担环境影响预测模式研究、工程可研评估及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排污许可、排污权储备交易和有偿使用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研究及相关环境科研工作;为驻青环评机构提供业务咨询。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政策、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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