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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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牵头落实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

0633-8776901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林业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0633-8776098

财务审计科

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0633-8776981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派出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0633—8776706

自然资源确权调查科

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0633-8776879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全市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市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0633-8787737

国土空间规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区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选址工作。

0633-7979832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633-8776917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城乡绿化、森林城市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全市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0633-8782709

地质矿产管理科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0633-8776923

林业改革发展科

负责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良种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园建设。承担全市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承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0633-8776937

测绘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以及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633-8783706

城乡规划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市场管理工作,组织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和评审工作。负责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0633-8899103


自然资源保护监督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市森林、草原(地)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定额,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承担全市草原(地)开发利用的监管工作。承担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

0633-8717058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0633-8771500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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