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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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资料、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专业经费的管理使用。

电话:0531-84880348。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531-84877937。

(三)医政医管科。

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拟订医疗服务监管办法、方案,建立全县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承担实施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电话:0531-84882119。

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中医药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中医机构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中医信息统计工作;管理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

电话:0531-84889133。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区卫生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

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妇幼健康工作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二孩生育证审批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

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电话:0531-84880342。

(六)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相关工作;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等有关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医疗市场监督及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电话:0531-84877930。

(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县爱国卫生有关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县“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电话:0531-68787962。

商河县卫生健康局

商河县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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