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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济南市天桥区卫健局设7个职能科室,7个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办理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
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参加政务热线、政务监督面对面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相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958043
(二)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
指导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年终考核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951427
(三)医政与监督科工作职责
落实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推动建立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合理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参与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有关信息管理工作。
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责。
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933544
(四)健康事业发展科工作职责
承担健康天桥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
承担指导、组织、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政策和措施建议。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医疗康养、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1-85872860
(五)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科工作职责
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信访和精神卫生工作。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区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等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工作以及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区“除四害”工作规划。
办公电话:0531-81601756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工作职责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牵头并协调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821211
(七)老龄健康与人口发展科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全区老年事业发展规划。
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办公电话:0531-85871129
(八)康养事业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全区健康产业、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规范和完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体系;负责为全区康养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提供服务;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维护及信息资源管理;开展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5713503
(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全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
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开展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拟定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对驻区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
指导驻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
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工作。
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5817060
(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办公电话:0531-85953989
(十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
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
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5861045
(十二)天桥人民医院职责
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承担相关医疗与护理、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学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872867
(十三)济南市第二精神卫生中心职责
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承担济南市天桥区精神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工作,为政府部门制定天桥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咨询;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医学心理咨询业务,提高公众精神健康知识;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和精神残疾人康复就业等工作。
办公电话:0531-85713287
(十四)大桥镇卫生院职责
承担本单位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投诉、重大抢救、院内外会诊等工作;承担医院感染、医院消毒的落实、检查、指导等工作;承担内、外、妇、儿、口腔等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双向转诊、院前急救与转诊工作;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承担中医诊疗、推广中医治疗等工作;承担计划免疫工作;承担孕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孕妇产妇专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承担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辅助工作;承担病、伤、残等所致功能障碍者的康复治疗、评定、咨询等工作;承担标本采集、验收、管理、质控等工作;承担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效期、储存等工作;承担抗生素、麻精药品的管理和用药知识的培训工作;承担疾病护理、护理质量管理等工作;承担护理人员业务培训、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的辅助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8093663
(十五)桑梓店镇卫生院职责
承担本单位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医疗投诉、重大抢救、院内外会诊等工作;承担医院感染、医院消毒的落实、检查、指导等工作;承担内、外、妇、儿、口腔等临床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承担双向转诊、院前急救与转诊工作;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承担中医诊疗、推广中医治疗等工作;承担计划免疫工作;承担孕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高危孕妇产妇专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等工作;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承担本辖区内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辅助工作;承担病、伤、残等所致功能障碍者的康复治疗、评定、咨询等工作;承担标本采集、验收、管理、质控等工作;承担医学影像检查、报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药品采购、验收、发放、效期、储存等工作;承担抗生素、麻精药品的管理和用药知识的培训工作;承担疾病护理、护理质量管理等工作;承担护理人员业务培训、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等的辅助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1-88071839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