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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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27-60670789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资、机构编制、干部教育、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编制本系统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行业职工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罗锋

联系电话:027-60670796

(三)财务科。

负责城建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全市公有住房出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负责人:吴振斌

联系电话:027-60670795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行业政策、法规调研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报批工作。综合管理本部门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综治工作。承担本部门“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负责人:樊淑琴

联系电话:027-60670792

(五)城市建设科。

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监督实施和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拟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燃气应急保障、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工程建设等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俊

联系电话:027-60670790

(六)住房保障科。

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廉租住房补贴审核管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实施、已售公房上市和直管公房管理。

负责人:陈晓光

联系电话:027-60670782

(七)房产开发管理和市场监督科。

承担房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产市场动态监测与分析,研究分析住房重大问题。拟订房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发展住房租货市场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房产开发和房产中介服务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房产开发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秦永启

联系电话:027-60670781

(八)物业管理科。

承担全市物业企业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审核及返还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负责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王震

联系电话:027-60670778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

承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和预拌混凝土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工作。

负责人:郑刚

联系电话:027-60670776

(十)村镇建设科。

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建设、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彭林希

联系电话:027-60671888

(十一)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科)。

承担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的行业产业政策、制度规范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项目。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负责人:肖超然

联系电话:027-60670770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负责人:李懿

联系电话:027-60670769

(十三)行政审批科。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管理的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燃气工程施工许可和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等证照核发和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严雷

联系电话:027-60670765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黎彦蓬

联系电话:027-60670767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27-60670763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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